7/1虛擬通貨業嚴格管理上路 業者先出招應對
「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正式上路,7月1日起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等,需就客戶投資虛擬貨幣採取實名制,業着若做不到將被重罰1000萬元。將納管的相關業者通知客戶在6/25以前,後補上傳個人資料,才能達到實名制的所有規定,業者也主動把未上傳資料的用戶,直接降級服務內容。業者說,要防止的是被金管會大罰錢,不是客戶可能偷偷洗錢!
舉例說,新臺幣計價虛擬貨幣交易商MAX交易所公告,MAX個人戶新開戶自6月起需符合實名審覈,需持有臺灣身分證或居留證(ARC/APRC),提供銀行開戶的雙證件等級,亦僅接受20歲以上的法定成年。而老客戶一定要在6/25之前補上傳規定的資料,纔算符合實名制,才能開始放錢進到帳戶,第一階只有幣幣交易,若要與法幣交易還要綁定限定銀行的臺幣帳戶。未上傳的客戶將自7/1起被降爲Level 0,僅有查看市場價格等資訊提供。
金管會對於將上路的法規,定位爲「落實FATF國際規範及洗錢防制法規定」。FATF爲國際組織,全名爲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FATF)。臺灣金融科技協會副理事長許毓仁指出,臺灣一直都沒有積極面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問題,此次依循FATF的內容訂定,算是有跟上國際趨勢,但法規細節並不夠領先,甚至可以說是「想用傳統金融的反洗錢思維,強加在新興的數位產業上。」
金管會在辦法公佈的同時,留下兩項彈性空間,爲爾後的政策調整埋下伏筆:其一,此辦法發佈後1年內,將以輔導方式協助該事業落實執行防制洗錢相關作業,畢竟這是虛擬貨幣第一次被納爲洗錢防制法的規範對象;其二,虛擬通貨不是金管會覈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不適用既有的投資人保護機制,虛擬通貨交易平臺也不是經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雖然行政院已指定金管會爲此項事業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
臺灣虛擬貨幣界的技術上已能符合FATF的規定,如庫幣科技能串接Sygna Bridge加密貨幣解決方案。庫幣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歐仕邁表示,7月1日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顯示臺灣也正在迎接加密貨幣交易市場蓬勃發展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