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電話騷擾老闆1309次!超狂小三被分手解僱…怒噴:你這個大色鬼

▲小三不甘被分手,打電話、傳訊息騷擾人夫共1309次。(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建材公司老闆阿俊化名工作期間與女下屬小君(化名)展開婚外情,隨後被妻子抓包而分手。怎料,小君不甘心竟於5年內以撥打電話、傳訊息等方式騷擾阿俊夫妻倆共1309次。對此,阿俊與妻子不堪其擾,向小君提告求償共100萬精神撫慰金。日前臺北地院判小君分別賠阿俊10萬、阿俊妻子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君2014年11月間開始於阿俊公司上班,工作期間與阿俊常往來,於2015年4月展開婚外情,同年5月19日就被阿俊妻子抓包,兩人遂協議分手。不過,小君在這之後,因多日曠職遭解僱,又不甘與阿俊分手後,索討金錢房子不成,自2015年5月19日至今年5月20日間,分別撥打阿俊手機134通、住家電話302通、公司電話86通,前後傳送LINE訊息172封、手機簡訊617封,併到阿俊住家騷擾5次,前後騷擾共1309次。

除了上述騷擾, 小君還5度到阿俊住家樓下守候、騷擾,糾纏管理員要求上樓理論,迫使阿俊妻子必須報警;另外,小君陸續對阿俊提告妨害性自主,遭法院駁回後,再對阿俊夫妻檔及兒女們提起傷害、誣告、僞證、詐欺、妨害自由、妨害名譽、搶奪等刑事告訴,但地檢署查明後均不起訴處分

阿俊夫妻檔因小君的種種騷擾行徑,精神上不堪其擾,阿俊妻子更因次患有長期失眠、焦慮及偏頭痛自律神經失調等症狀,因此提告要求小君給付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三挨告後聲稱自己遭性侵,還被強迫離職,人夫全家更做出多次不當對待。(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對此,小君辯稱,阿俊夫妻檔說詞事實不符,事實是她遭阿俊性侵,被強迫離職後,還被阿俊妻子毆打,另外阿俊全家更聯手威脅、故意中傷她,讓她爲此罹患嚴重創傷症候羣,而打電話、傳訊息只是想找阿俊商討解僱相關案件,至於阿俊妻子失眠與她無關,應是阿俊長期晚上不睡覺都在擲筊所致。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證據,認爲縱使小君遭違法解僱、遭阿俊妻子毆打、阿俊全家陷害,仍應尋求正當管道救濟,而非打電話騷擾,另查小君打電話到公司的內容多次提及「還有其他的受害者,你這個大色鬼,不要臉」、「受害者不是隻有我一個人,還有其他的人,已經找到了,變態」,顯然非商討解僱訴訟案,而是兩造之間的糾紛,不採信小君說詞。

法官審酌小君行爲,已造成阿俊夫妻檔自由權居家安寧權受侵害,審酌兩造情狀後,判小君賠阿俊夫妻檔15萬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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