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釣島撞船中國船長遭告 陸官媒:日本復仇心強
▲中國大陸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2010年在釣魚臺海域發生撞船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日本政府重提2010年中日釣島撞船事件,向沖繩縣那霸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船長詹其雄賠償1429萬日圓(約新臺幣413萬元)修理費。中國外交部嚴詞要求日本停止挑釁,官方《人民日報》刊文批評日本,是一個復仇心理很強的國家。
中國漁船與日本巡邏船釣魚島相撞事件是指發生於2010年9月7日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在釣魚島海域與中國漁船發生衝撞,並將中國船長詹其雄扣押的事件。但之後以保留處分的狀態遭到釋放,返回中國大陸。
日本政府決定12日下午向沖繩(琉球)那霸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大陸船長支付巡邏船修繕費。海上保安廳也決定將對外公開撞船畫面。但大陸方面拒收起訴書。
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撰文痛批,日本是一個「復仇心理很強」的國家。日本的不服氣,不會只掛在嘴上,「說到底,敵國情結就是不服氣,對日本侵略歷史定論和戰敗國地位不服,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不服,對戰後國際秩序安排不服,對嚴防日本重走軍國主義道路的約束不服。」敵國情結不光有歷史陰影,還透着現實怨憤。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2日則重申,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爲中國領土,撞船事件是日本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損害中國漁民正當權益的嚴重事件,日本所謂扣押、調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舉措都屬非法和無效,要求日本就事件道歉和賠償,停止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