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姑「告冥狀」控長孫長媳害死8旬母…火沒點着曝光了
姑嫂不和竟寫信向母親告冥狀!雲林一名80多歲阿嬤因病過世,6個子女幫媽媽做百日時,4個女兒聯名寫信向亡母告狀,指控長媳和長孫貪圖保險金害死媽媽,希望母親顯靈讓嫂嫂眼睛失明或半身不遂,信中還註明「請收到信的陰間朋友讀給不識字的母親聽」,未料因爲火沒點着,這封信意外被孫子發現,一家人因此反目,嫂嫂要告姑姑毀謗。
被指控不孝、貪圖阿嬤的保險金,長孫李志文氣的到墳前焚香跪地祭拜,要阿嬤替他主持公道。「找到這封信,裡面寫的很狠毒,阿嬤妳一定要還我一個公道,我志文就是沒做這樣的事。」
他手上拿的2張紙,就是4個姑姑寫給過世阿嬤的冥狀。內容指他的母親(長媳)替阿嬤保了3百萬意外險,再由他的同學撞死阿嬤,信中還強調「這對母子真的很壞」,最後署名「陽間女兒冥狀」,並跟着金紙要燒給阿嬤,因爲沒點着,意外被他發現。
「要阿嬤顯靈,讓我媽媽半身不遂或者是眼睛失明,說是我們密謀。」冥狀不只指控長媳和長孫還詛咒,4個女兒怕媽媽收不到,在信封註明,「請收到信的陰間朋友念給我媽媽聽。」
爲了這封冥狀,阿嬤的6個子女反目,4個女兒和2個兒子分成兩邊,長孫拿出冥狀副本質問姑姑,雙方吵成一團(上圖),信還因此被撕毀,但正本還在長孫手上。李志文說,「她們的說法是,因爲陽間的法律無法還我阿嬤公道,所以她寫了這封陰間信,要投訴給陰間,希望陰間的警察能夠來幫我阿嬤查清楚,還給我阿嬤公道。」
一張冥狀掀起家庭糾紛,長媳長孫這方決定告4個姑姑毀謗。但律師表示,冥狀是民間習俗,不是公開信,不構成毀謗罪。(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