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販賣R4燒錄卡廠商敗訴 需賠償任天堂9500萬

日前,日本東京法院宣判,三家非法販售Nintendo DS(NDS)遊戲機R4燒錄卡廠商,需賠償任天堂及其他49家遊戲廠商約9500萬日圓的鉅額賠償金,讓致力打擊盜版的任天堂及衆多廠商們再度取得一場重要的勝利

日本任天堂也於官網宣佈,根據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有限會社シーフォートジャパン、株式會社マジカルカンパニー以及Mediaforce株式會社等三家東京廠商遭判賠95,620,005日圓。除任天堂外,其餘聯合提告都是日本遊戲大廠,包括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和D3。

NDS燒錄卡能破解NDS遊戲軟件防護機制,並提供記憶體儲存功能,卻也助長了非法遊戲軟體流通管道,讓遊戲廠商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其中R4燒錄卡是流傳最廣、衍生產品最多甚至遠銷海外的一款。

日本商家最初以輔助備份正版遊戲記錄爲由引入燒錄卡,但這也只是部分燒錄卡有此功能,實際購買的玩家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任天堂曾於2008年聯合日本54家遊戲廠商,控告包含R4在內的5家NDS燒錄卡進口銷售商,就非法拷貝遊戲軟體的販賣銷售問題,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隔年,法院也做出判決,宣佈相關燒錄卡產品皆禁止進口和銷售,庫存全數強行銷燬。日本經濟產業省也於2012年年底正式宣佈,禁止該非法複製盜版軟體裝置輸入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