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大男嬰哭...臺中新手爸怒晃、拋摔虐到腦損 二審減刑判5年
臺中1名新手爸爸不堪2月大男子哭鬧,竟失控劇烈猛晃、拋摔,釀男嬰腦部重創一度命危,造成未來語言、動作發展都有障礙,法院一審依重傷害罪判他6年6月,二審考量男子已和兒子互動良好,學着和小孩互動也定期帶回診,撤銷改判他5年,仍可上訴。
檢方查,男子2022年4月15日在太平區住處,見剛出生才2個月大的兒子哭鬧就不耐煩,趁妻子洗澡時把兒子抱起劇烈搖晃、拋摔,過程中因哭聲太大,妻子一度走出浴室查看,男子卻裝沒事再把兒子抱起,但沒多久男嬰就因腦部受創癱軟,送醫一度失去呼吸心跳。
檢方指出,男嬰急救後恢復心跳、甦醒,但仍因腦出血釀腦萎縮、多處空洞化,也影響眼球、視神經及聽力障害,嚴重減損認知及視覺功能,依重傷害罪嫌起訴男子。
臺中地院一審時,男子否認犯行,辯稱沒搖晃、拋摔兒子,還說是他自己從沙發滾下來,妻子則說,當時兒子已喝完奶將他放在沙發上,四周有圍棉被,自己確認小孩睡着後纔去洗澡,洗到一半聽見兒子哭聲就衝出來,見先生抱在身上安撫,還對她說「沒有事。」沒多久男嬰就癱軟命危。
男子另表示,案發前他情緒不穩、易怒,兒子出生時睡眠品質常被哭鬧影響,曾因此捏兒子臉釀瘀青。法院也根據專業鑑定報告,認爲男嬰傷勢非自行造成,而是遭外力搖晃、拋摔所致,不採信男子辯詞。
一審審酌,男子本應善盡父親之責,明知兒子出生才2個月極爲脆弱,卻對他重傷害,釀未來語言、動作發展有障礙,考量他否認等態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他6年6月,男子不服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查,男子雖自始否認,但犯後立即將男嬰送醫,目前和妻子持續照顧小孩、定期回診,其岳父也說女婿很失落、哭着問他該怎麼辦,請求法院網開一面,女婿現在很愛自己家庭,相信他未來會更好,且社工感受到男子很愛兒子,學習和小孩互動、泡奶及換尿布。
二審綜合相關量刑因子,認爲一審判過重,撤銷改判他5年。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