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單親補助」懶人包!申請資格、補助項目、聯絡方式一次看懂
未婚懷孕、遭受家庭暴力、離婚或是配偶去世...,單親家庭所要承擔的,總是比別人再多一點。(示意圖) 圖/Freepik
未婚懷孕、遭受家庭暴力、離婚或是配偶去世...,單親家庭所要承擔的,總是比別人再多一點,爲了家庭要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努力,但除了自己之外,其實也可以善用政府「單親補助」資源,每個縣市對於補助的資格跟補助項目大同小異,本篇整理六都相關單親補助資格、單親補助項目、單親補助金額、單親補助申請辦法等,提供給有需要的家長參考。
單親補助是什麼?單親爸可申請嗎?
單親補助主要源自民國89年頒佈的「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原先是爲了加強照顧婦女福利,扶助特殊境遇婦女解決生活困難,但現在改爲「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也不再侷限在婦女,更擴大補助的範圍,讓政府能幫助更多弱勢家庭。
申請單親補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經過全家人口平均分配後,需同時符合以下三種情形:
1. 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之2.5倍。
2. 家庭總收入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
3.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並具有下列7種情形中的其中一個:
1. 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 家庭暴力受害。
4.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內。
5.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6. 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補助有哪幾種?
依照不同的特殊境遇,請款別有不同的補助項目,總共可分爲七大類別:
1. 緊急生活扶助
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爲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爲限。
申請緊急生活扶助,應於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申請。證明文件取得困難時,可以社工人員訪視資料用以審覈。
2. 子女生活津貼
補助15歲以下,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1/10,每年申請一次。初次申請子女生活津貼者,得隨時提出。但有延長補助情形者,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2個月提出。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申請延長補助者,應派員訪視其生活情形;其生活已有明顯改善者,應即停止津貼。申請子女生活津貼,應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申請。
3. 教育補助
補助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就讀高中職或是大專院校,可減免學雜費的60%;但其他法令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規定者,不得重複領取
前項學雜費減免,應於註冊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審覈確認後逕予減免,私立學校由學校逕予減免後,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補助。
4. 傷病醫療補助
傷病醫療補助的標準可分爲以下兩種,需有參加全民健保:
●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3萬元之部分,無力負擔且未獲其他補助或保險給付者。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申請傷病醫療補助,應於傷病發生後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健保卡正、反面影本、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傷病醫療補助申請,應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醫療補助證後,逕赴保險人特約之醫療院所就診,並由醫療院所按月造冊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5. 兒童托育津貼
如有未滿6歲的子女或孫子女,可以優先進入公立託教機構就讀;子女或孫子女進入私立託教機構時,也可以申請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1500元。申請兒童托育津貼,需在事發生6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
6. 法律訴訟補助
若無力負擔訴訟費用的話,可以申請法律訴訟補助。最高金額以新臺幣5萬元爲限。
申請法律訴訟補助,應於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及訴訟或判決書影本各一份,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
7.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申請者若爲成年人,可以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依照不同的特殊境遇,請款別有不同的補助項目。 圖/橘世代編輯部整理
補助要如何申請?
目前單親家庭補助採取現場申辦的形式,可至各縣市社會局網站下載申辦相關文件,文件備妥後,再到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至社會局網站查詢,或於服務時間(每日8:00-22:00)直接撥打福利諮詢專線1957詢問。
六都各縣市補助資格
每個縣市的補助資格、補助項目以及所需資料都有所差異,以補助資格來說,除了需具備上述中7種情形之一,每個縣市對於補助資格也有差異,建議在申請前先至網站查詢。
【臺北市】申辦補助資格:
1.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且最近1年實際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符合下列第一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111年度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3萬4,893元。
3. 家庭財產(含存款本金、投資、獎金中獎所得及財產所得)111年度每人未超過新臺幣56萬46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承辦單位查詢
【新北市】申辦補助資格:
1. 設籍新北市家庭
2. 其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 不動產(房屋評定價值、土地公告現值)合併不超過650萬元且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不超過80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承辦單位查詢
【桃園市】申辦補助資格:
1. 申請人及受扶助對象需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
2. 且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112年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爲2萬3,513元,1.5倍即爲35,270元)
3. 且家庭財產總額未超過一定金額,並具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補助資格者。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詢問:
【臺中市】申辦補助資格:
1.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2. 未獲政府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3.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2.5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承辦單位查詢
【臺南市】申辦補助資格:
1. 設籍臺南市,並實際居住國內超183日,但初次申請者,得不受居住期限之限制。
2.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佈每月消費支出1.5倍(111年度爲34,893元),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426,90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承辦單位查詢
【高雄市】申辦補助資格:
1. 申請人及補助對象均須設籍及實際居住本市。
2.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3. 且全家人口1口以內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中獎所得、財產交易所得、投資、保險給付與其他一次性給與之所得及其他動產,合計未超過120萬元整,惟逾1口者,每增加1口得增加18萬元整。
4.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未超過650萬元。
若有任何疑問,也可向承辦單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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