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起酒駕累犯 無碼示衆

酒駕處罰新制31日上路,累犯將會被公佈在交通裁決所網站。圖爲警方執行酒測攔檢狀況。(本報資料照片)

酒駕加嚴新制31日上路!今年元月立法院通過酒駕新制修法,酒駕累犯定義由「5年內2度酒駕」延長爲「10年內2度酒駕」,並可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交通部昨強調,照片不會打馬賽克。需注意的是「累犯」定義回溯自2019年3月26日起,換句話說過去3年曾酒駕1次者,都要小心。

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酒駕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爲10年,並可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3月31日起施行。交通部表示,到3月18日爲止,仍有1020人不同意易科罰金,也就是寧願被關;緩起訴處分依法戒酒癮治療有97件。

爲何要回溯自2019年3月26日起?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法令規定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者算累犯,3年還不算回溯太多,屆時會在各縣市交通裁決所網站公佈。

交通部並指出,今年1月共發生3萬4532件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67人死亡、4萬5755人受傷,各自比去年1月減少1276件、減少12人死亡及減少1782人受傷。

此外,1月機車事故死亡15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6人,酒駕事故死亡25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人,創14年來1月的新低。僅高齡者死亡人數11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3人。

交通部表示,這顯示第一季防制酒駕已略見成效,第二季路口安全將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規、路口闖紅燈等加強執法。

從1月各縣市事故死亡統計來看,死亡增加最多的是桃園、彰化、南投及新竹縣、屏東、嘉義縣。減少最多的是高雄、新北、臺南、苗栗、宜蘭、雲林、基隆。若依每10萬人分析,死亡最多是臺東縣3.8人。

臺東縣因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人數全臺最高,但縣長卻未主持道安會議,交通部長王國材昨特地點名:「首長如果繼續不主持道安會報,我會親自聯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