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女娃未按時接受疫苗接種被通報協尋 警花2個多月找到
▲屏東縣內埔警分局員警經兩個多月尋找,找到石婦及她女兒,撤銷協尋。(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1歲利姓女嬰因未按時接受疫苗接種,被屏東縣衛生局與社會局通報協尋,內埔警分局員警經兩個多月尋找,終於找到利母,讓女嬰接受接種疫苗,撤銷協尋。
1歲利姓女嬰因未按時接受疫苗接種,於4月3日爲屏東縣政府通報協尋,由於女嬰設籍內埔鄉,經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多次依戶政事務所地址前往找尋,均無所獲。
警方發現,利嬰母親石姓婦人另設籍於內埔鄉戶政事務所,也是無效情資,對於員警而言,「尋人任務」將更加艱辛。惟分局第一組家防官洪士仁經兩月餘的側訪,查知石婦租屋於屏東市自由路一帶,於昨15日上午與內埔所所長黃明宏、警員穆彥廷共同踏上「尋人」之路,終於在一民宅找到女嬰及石婦。
據悉,石婦與女嬰相依爲命,石婦爲家計工作,將女嬰託付友人照顧,平日只有她一人獨自在自由路租屋處,只能利用假日期間,纔將女兒接回同住。而這些日子,她沒有上班,就把女兒接回租屋處同住。
石婦說,她未住戶籍地,加上不懂衛政常識,也不知道女兒和她被通報協尋,麻煩警察協尋,深感不好意思。黃所長等人隨後協助女嬰到院疫苗接種及辦理兩人撤尋作業。
警方說,3歲以下幼童未按時注射常規疫苗,若衛生局無法連絡上家長,且發現異常,將立即轉介社政單位;若社會局多次訪視未遇,則將通報警政單位查訪及所屬各派出所協尋案母行蹤,找尋失聯幼童,以維護幼童安全。
內埔警分局呼籲,國人從出生至入國小前需接種約18劑次的常規疫苗,其中3歲以下需接種15劑,提醒家長應按時帶幼童接種,避免觸犯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