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件國民法官案要花2390萬元? 司法院:數字不能這樣相除
臺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今召開記者會,稱國民法官制度相關預算高達3億1079萬元,平均每件結案的案件花費「2390萬元」,等同可在臺北買1間房,認爲司法院資源分配的不合理。圖/臺灣陪審團協會提供
國民法官法去年1月上路,反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臺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今召開記者會,稱制度相關預算高達3億1079萬元,平均每件結案的案件花費「2390萬元」,等同可在臺北買1間房,認爲司法院資源分配的不合理。司法院指協會錯誤引用2023年度法定預算,計算方式也失精準,且年度預算未達執行預期時,須繳回國庫,無浪費公帑。
司法院表示,去年度國民法官業務經費的法定預算合計2億211萬元,非臺灣陪審團協會所述的3億1079萬元,考量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業務經費,除使用於印製及郵寄通知書、支應國民法官等人的日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外,還要支應包含制度推廣費用以及法院人員研習訓練費用等項目,協會徒以系屬於各地院案件數「相除」,計算出個案所需經費,錯誤引用2023年度法定預算,計算方式也不精確。
司法院說明,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打造爲資本門投入,除國民法官案件之外,一般刑事案件也可以使用國民法官法庭的硬體及科技設備,同時也可作爲與民有約、法治教育宣導、模擬法庭及法律戲劇借用拍攝使用。各地院編列國民法官業務相關預算,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的日費及旅費佔該預算的八成左右,其次爲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備選國民法官的郵資及通知書印製費用,統計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止法院收案數爲109案,與2023年同期的54案相比,收案數已達2倍。
去年上半年國民法官案件多數處於準備程序階段,還沒支應國民法官等的日旅費,司法院認爲雖有預算執行率較低的情形,但因系屬案件已陸續進入選任程序、審理程序,因此至今年8月底,執行率已明顯上升。
陪審團協會指司法院公佈的「2023年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報告」只有量化數據,且資料分析的深度不足、缺乏與其他制度對比、報告功能與定位不明,司法院也說明是依照「民衆認知度」、「國民法官問卷調查結果」、「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年度成效評估」四大主題分階段發佈,協會混淆、誤會各報告的定位及內容。
司法院表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制今已召開6次例會,除就現今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現況、問題點討論外,還設定今後觀察議題,以完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