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私立國中小雜費凍漲 私中盟不滿要求重新討論
113學年私立國中小雜費凍漲,引起學校不滿。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餘承翰/攝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113學年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費標準協調會,會議主席、臺南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昆源裁示凍漲113學年度私立中小學雜費,私中盟今天表示不滿,認爲王違反議事規則、主決議應無效,要求重新召開會議討論。
會上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等三縣市政府提案,建議調升私立國中雜費4%,由目前每學期3萬113元,調整爲3萬1318元,會中討論該提案時,臺中市教育局代表也附議調漲,但王昆源卻認爲此案非普遍性需求,逕自裁示不予調漲。
據與會縣市代表透露,王昆源認爲物價並非每樣都漲,調漲4%雜費會造成家長負擔,且教職員工調漲薪資,不能當作調漲雜費的理由;又說與會人員沒有準備私校的財務報表說明,資料不足,而提案調漲的縣市只有4個,大部分縣市沒有提案,全國一致調漲4%的理由不存在。
私中盟輪值主席、僑泰高中溫順德校長表示,王昆源反對調漲的理由沒有一個有正當性,私校無法接受。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納學費,公校雜費由行政院編列預算全額補助,私校則向學生收取,且私立國中小的雜費,等同高中的學費加雜費,大部分用於人事費用支出,王昆源難道不知道?
溫順德也談到,今年一月起軍公教調薪4%,私校教職員薪資跟着調整,加上近年物價飛漲,各校早已入不敷出,私校若不調漲雜費,增加的人事費支出從何而來?
明道中學汪大久校長則指出,根據私立國民中小學免除法令限制及回覆適用實施準則,私校雖得以向地方政府申請調增雜費,但額度有一定限制,也未必都會通過,且加收費用皆用於助學機制及環境設備維修,無助於解決教職員調薪問題。111學年雖調整過一次雜費,但那是反映111年軍公教調薪4%;今年軍公教再調薪4%,私校雜費當然也得跟着調漲。
兩位校長都認爲,既然多個縣市政府提案,會議中也有縣市代表附議,主席就得透過民主表決程序,確認議案是否通過,不能違反議事程序擅自裁決,因此力主會議決議無效,重開會議討論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