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鹽城籍幹部被判刑十二年!
(原標題:最新,一鹽城籍幹部被判刑十二年!)
曹衛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曹衛東利用擔任連雲港市贛榆縣縣長、贛榆縣(區)委書記,連雲港市委常委、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泰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958萬餘元。
2022年9月,江蘇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曹衛東違規收受禮金禮卡等問題。
曹衛東在擔任贛榆縣縣長、縣(區)委書記、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泰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先後收受下屬和私營企業主等人所送禮金禮卡摺合共計47.91萬元;長期佔用某私營企業主專門爲其購置的奧迪A6轎車。曹衛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曹衛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新聞多一點
曹衛東,男,漢族,1970年3月出生,江蘇鹽城人。大學本科學歷,江蘇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
人物履歷
1988.09-1992.08揚州師範學院歷史系學習
1992.08-1993.08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陶庵辦事處團委辦事員
1993.08-1994.11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團委幹事
1994.11-1998.04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委組織部幹事、區委組織員
(其間:1995.08-1997.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涉外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8.04-1998.12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8.12-1999.11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高公島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9.11-2002.01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高公島鄉黨委書記
(其間:2001.01-2002.01江蘇省委黨校青幹班學習)
2002.01-2002.11江蘇省連雲港市連島海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2.11-2004.01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政府副區長,連島海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其間:2002.02-2003.07江蘇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4.01-2005.12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連島海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5.12-2008.02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06.10明確正處級)
2008.02-2009.08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2009.08-2013.07江蘇省贛榆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縣長
2013.07-2013.12江蘇省贛榆縣委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3.12-2016.05江蘇省贛榆縣(區)委書記,縣(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05-2016.07江蘇省連雲港市委常委、贛榆區委書記
2016.07-2016.09江蘇省連雲港市委常委
2016.09-2018.07江蘇省連雲港市委常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8.07-2018.08江蘇省泰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8.08-2019.01江蘇省泰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總工會主席
2019.01-2019.12江蘇省泰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考覈辦主任、總工會主席
2019.12-2020.07江蘇省泰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市考覈辦主任、總工會主席
2020.07-2021.07江蘇省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21.07- 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至2022.03)、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月,據清廉江蘇消息,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衛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江蘇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江蘇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曹衛東違規收受禮金禮卡等問題。
曹衛東在擔任贛榆縣縣長、縣(區)委書記、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泰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先後收受下屬和私營企業主等人所送禮金禮卡摺合共計47.91萬元;長期佔用某私營企業主專門爲其購置的奧迪A6轎車。曹衛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曹衛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