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券商專項檢查結果出爐:八"問題"券商七家領罰,兩一線投行被檢

導讀:隨着2023年新一輪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結果的出爐,這8家在2023年中接受檢查的“問題”券商的廬山真面目也正式曝光。據叩叩財訊最新獲得的2023年投行業務內控現場檢查的結果通報顯示,中天國富、華西證券、華創證券、中德證券、西部證券、華泰聯合、國信證券、萬和證券等8家券商在2023年中遭到了監管層的現場檢查,從現場檢查的結果來看,與去年類似,除一家存在輕微問題,被予以監管關注和提示外,其餘7家也皆被處以行政監管措施。

本文由叩叩財訊(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方知躍@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於今年年初啓動的2023年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在經過了證監會的現場檢查、責任判定及量責處罰後,檢查結果終於於近日正式出爐。

早在2023年2月,叩叩財訊便獨家報道了上述一輪券商投行內控檢查的啓動(詳見叩叩財訊2023年2月15日相關報道《最新一輪券商投行內控檢查來襲,八家“問題”券商遭檢!嚴查IPO“一查就撤”,監管層欲修訂現場檢查及督導規則》)。

彼時,便有接近於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財訊證實,此次共有8家券商成爲了該批現場檢查的目標。

日前,據叩叩財訊獲得,證監會已經將此前對八家券商進行的投行內控及廉潔從業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業內進行了通報。

這是證監會針對證券公司進行內控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的第二批企業。

早在2022年時,首批8家券商便已經遭受了該專項檢查並紛紛受罰。

該針對國內券商投行業務內控制度的專項檢查最初發端於2022年初,斯時,證監會在系統內正式下發《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現場檢查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與此同時,展開了對八家券商的現場檢查,證監會表示,其舉目的主要便是爲督促證券公司不斷加強投行業務內控建設,提升執業質量。

2022年,華金證券、華龍證券、民生證券、國泰君安、招商證券、聯儲證券、華安證券等,成爲了首批專項檢查的受檢者。其中除了一家存在輕微問題,被予以監管關注和提示外,其餘7家皆被處以行政監管措施。其中被證監會視爲問題最爲嚴重的“個別券商公司”,更是被暫停相關業務資格三個月(詳見叩叩財訊2022年11月26日相關報道《突發,華金證券保薦資格被叫停三月:多起投行項目捲入“內控不力” ,IPO計劃受阻三年內或無望上市!》)。

“開展針對‘問題’券商開展投行業務內控檢查,此後將常態化,也就是每年一批,這也是監管層着力整治有關投行保薦項目“帶病衝關”和“一查就撤”等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在2023年初,新一輪投行業務內控現場檢查開啓伊始,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告訴叩叩財訊,“2023年中接受現場檢查的該批8家投行券商,主要是由監管層有針對性地重點選擇在過去兩年時間裡投行項目撤否率高和問題項目多的保薦機構組成。”

如今隨着2023年新一輪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結果的出爐,這8家在2023年中接受檢查的“問題”券商的廬山真面目也正式曝光。

據叩叩財訊最新獲得的2023年投行業務內控現場檢查的結果通報顯示,中天國富、華西證券、華創證券、中德證券、西部證券、華泰聯合、國信證券、萬和證券等8家券商在2023年中遭到了監管層的現場檢查,從現場檢查的結果來看,與去年類似,除一家存在輕微問題,被予以監管關注和提示外,其餘7家也皆被處以行政監管措施,其中,五家券商被重點點名,同樣也有一家企業被成爲了存在“較大問題”的典型而被予以重罰,其相關的保薦業務資格也被頂格處罰叫停三個月。

在過去兩年中,投行業務一度有所起色的萬和證券,即是該次內控現場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最爲嚴重者。

據叩叩財訊獲悉,因在上述投行現場專項檢查中被查出的相關案由,萬和證券的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將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被叫停。

“萬和證券的投行保薦業務在2020年前後曾有過一波小高潮,當年隨着創業板註冊制的改革,其也曾有過欲寄望市場的改革提振投行業務的計劃,也在此時,萬和證券曾向監管層遞交了數家IPO保薦項目。”另一位曾在萬和證券內任職的資深投行人士向叩叩財訊透露,但這些項目本身的質量卻參差不齊,大部分都存在“硬傷”,所以最終不僅未能讓萬和證券順利打開投行保薦業務的局面,反而讓其成爲了監管層現場檢查的對象。

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知情人士也向叩叩財訊證實,萬和證券之所以入選2023年投行內控現場檢查名單,便是與其在2020年至2021年間申報的多起IPO保薦項目的質量有關。

華泰聯合、國信證券則是這批在2023年中被監管層施以投行內控業務現場檢查的8家企業中最爲知名的券商,也是唯二的兩家一線券商。

華泰聯合在國內IPO業務中的執牛耳地位自是不必多言,無論是從當年科創板開板時那“三中一華”的格局,還是目前仍處業內前五的市場地位,雖前有中信證券與中信建投的斷層式遙遙領先,後又有海通證券的崛起超越,華泰聯合的投行業務仍是諸多中小券商難以撼動的。

國信證券近年來的投行業務發展雖不如華泰聯合迅猛,當年依靠創業板開板而彎道超車的它,至今依然是業界無法忽視的存在,如今市場地位縱然難復往昔,但依然能在歷年的投行業務前十大券商的排名中覓得其蹤跡。

“華泰聯合成爲‘問題’券商被現場檢查,這一結果還是令人比較詫異的,不過幸運的是,作爲一家國內一線券商,其內控和有廉潔從業問題還是基本經受住了覈查的考驗,從檢查的結果來看,問題應不大,也成爲了這8家被檢查券商中唯一一家目前未遭到行政監管措施。”北京一家中字頭的大型券商投行部門負責人告訴叩叩財訊,而國信證券雖貴爲國內一線券商,其被納入“問題”券商的名單,則並不令人驚訝。

早在2023年初,在尚未披露於2023年接受現場檢查的8家券商名單之時,叩叩財訊便在相關報道中指出,國信證券難逃此番檢查的“法網”。

“從檢查情況看,各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投行‘三道防線’內控體系,但仍普遍存在部分投行項目內控把關不嚴、未有效關注重大事項等問題。”證監會在對2023年的投行內控及廉潔從業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報表示。

除了萬和證券最爲嚴重被暫停相關保薦資格外,在上述相關通報中,國信證券與中天國富皆被兩次點名。

1)萬和證券投行業務前景的“危”與“機”

萬和證券成爲2023年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的反面典型,這並不讓人意外。

和2022年在該項現場檢查中同樣“獲此殊榮”被叫停保薦資格三個月的華金證券相較,萬和證券在IPO保薦項目的執業質量缺失程度則有過之而無不及。

正如上述所言,萬和證券成爲2023年投行內控專項現場檢查的8家券商之一,主要源於在過去幾年中其驚人的投行項目撤否率。

據叩叩財訊統計,在2021年以來,萬和證券滬深兩市申報的IPO項目共約6例,其中有4例皆以撤回申請而叫停,還有1例被證監會發審委否決告終。

廣東佳奇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佳奇科技”)是註冊制改革以來,萬和證券向監管層申報的首例由其保薦的註冊制下擬IPO項目。

公開信息顯示,佳奇科技於2020年6月28日提交IPO申請並獲得受理,並在同年10月通過了深交所上市委的審覈,此後更是推進到了註冊環節,但2021年10月13日,也就是佳奇科技在提交註冊申請近一年時間後,突然主動撤回註冊申請的方式放棄繼續推進上市。

據叩叩財訊獲悉,佳奇科技IPO失敗的背後,便是與證監會在註冊環節對其發起的現場檢查有關,通過該次檢查中,監管層發現佳奇科技不僅會計基礎和內部控制存在不規範和不健全的問題外,還有鉅額資金流水往來成謎,供應商、委外加工商關係錯綜複雜且貓膩暗藏。

廣東潤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潤科生物”)IPO則是註冊制下萬和證券保薦項目的首例失敗者。早在2021年5月21日,剛剛纔經歷了深交所的首輪問詢,潤科生物便主動撤回了IPO申請。

在潤科生物IPO宣告終止後不久,由萬和證券保薦的同樣申報創業板上市的深圳市樂的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樂的美”)也步其後塵,撤回了上市材料。

而因在廣東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真美食品”)IPO保薦中的有關違規行爲,早在2022年3月,萬和證券便被深交所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這也是萬和證券在註冊制下因保薦業務獲得的首份書面監管警示措施。深交所給出的監管理由是其在對真美食品IPO的保薦工作中,存在對“生產成本覈算相關事項覈查不到位”、“相關內部控制覈查不到位,未充分關注發行人與供應商之間存在的異常情形”、“、“未審慎覈查發行人在建工程、實際控制人與施工方關鍵人員的資金往來”、“對發行人現金收款銷售收入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四大問題。

深圳市華南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南裝飾”)IPO爲近三年來萬和證券保薦的唯一一單擬主板上市項目。

但在2021年12月16日召開的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覈委員會2021年第137次發審委會議上,由萬和證券保薦的華南裝飾IPO被無情否決。

至此,近三年來,萬和證券申報的6大IPO保薦項目中僅剩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仁信新材”)一根獨苗。

不幸中的萬幸,仁信新材於2023年7月3日在深交所成功掛牌上市,成爲了萬和證券2021年以來唯一護航成功的IPO項目。

不出所料,“在潤科生物、樂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華南裝飾等項目中,盡職調查明顯不充分,但質控、內核未予以充分關注”成爲了萬和證券在次輪投行內控現場檢查中被定性爲“問題較嚴重”並被叫停相關保薦業務的違規主因。

據日前證監會對投行內控現場檢查的結果通報顯示稱,萬和證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監督缺失,整體內控建設和規範性水平較低。存在內控組織架構不健全、內控部門履職不到位、未按規定建設使用工作底稿電子化系統、未嚴格落實收入遞延支付機制、‘三道防線’關鍵節點把關失效等問題”,此外,證監會還認爲萬和證券的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近三年未開展投行條線廉潔從業合規檢查,部分崗位人員出現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

基於上述違規行爲,萬和證券被證監會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的監管措施,暫停公司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3個月。同時,公司總經理及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楊祺、內核部門負責人高名柱、投行二部部門負責人陳慎思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雖自2023年10月中旬起,萬和證券被叫停公司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3個月,但對於萬和證券而言,對其帶來的影響卻可能是有限的。

“萬和證券除2020年和2021年在投行業務上稍有起色之後,後續便明顯乏力,2021年後,基本就已經沒有新增IPO和再融資等業務了,目前滬深兩市包括北交所在內,都已經沒有其IPO和再融資的在審項目,據我所知,萬和證券的IPO儲備項目在早前就已經斷檔多時,在較早之前,其曾擔任輔導工作的擬上市項目都全部終止了輔導。”上述北京一家中字頭的大型券商投行部門負責人告訴叩叩財訊,從這一點上看,業務暫停三個月,似乎並不會給本來就已經停滯不前萬和證券投行業務帶來多大影響。

“如果萬和證券能利用這次被證監會點名整改的機會,一舉整頓好企業內部的內控頑痾,重新輕裝出發,也許還能化‘危’爲‘機’”,上述投行負責人士補充道,萬和證券的投行業務團隊還是一支較爲年輕的團隊,其在2016年才獲得保薦機構的資格,至今也僅7年。

“萬和證券如今共有24名保薦代表人,團隊大部分是2020年後從別的券商跳槽加盟來的,其中主要自於英大證券,這批保薦代表人大部分還未有成功保薦項目的經驗,在項目的操作上缺乏經驗是事實,希望經過此次教訓,真的能夠做到深刻反省,練好基本功,提高業務水平。”一位來自於萬和證券的內部人士向叩叩財訊表示。

2)四大問題浮出水面

除暫停萬和證券的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外,早在2023年9月初,其餘6家受檢券商的相關處罰便已陸續公佈。

其中,中天國富被採取監管談話的措施,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被責令改正,華創證券、中德證券被出具警示函。

據證監會日前在業內對2023年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的結果通報顯示,2023年的該輪次檢查中,受檢券商主要存在4大方面的問題:

一是內控制度不健全、有效性不足。

如中天國富質控內核與業務部門人員交叉混同,萬和證券質控項目現場檢查比例偏低,內控各環節對發行審覈部門提出的關鍵性否定意見未有效關注等。

二是“三道防線”把關不嚴。

如國信證券在某項目執行階段,盡職調查不充分,未對主要股東進行關聯方覈查、未對主要股東的異常入股行爲進行覈查;中德證券在質量控制環節,對項目質量、風險把關不嚴,對撤回後再次3申請上市的項目重點問題關注不足;萬和證券在內核風控環節,反饋意見落實不到位,內核部門亦未跟蹤落實,對外報送材料大幅刪減內核關注問題等。

三是薪酬績效考覈體系不合理。

如萬和證券、中天國富等證券公司遞延支付比例較低,存在預發業績激勵且在項目撤否後未予追回,過度激勵問題突出;績效獎金與項目收入直接掛鉤,設有專門的業務承攬績效獎金等。

四是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問題。

多家證券公司投行項目聘請第三方未嚴格履行合規審查程序,申報文件中未充分披露聘請第三方事項。除上述共性問題外,萬和證券、西部證券、國信證券還存在內控建設嚴重滯後、未按規定建設使用投行業務工作底稿電子化管理系統,員工考覈流於形式,部分崗位員工存在廉潔從業事件等問題。

“對券商投行業務的該次內控檢查,是繼續秉承監管層此前的‘五’、‘三’、‘四’指導方針所執行的。”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告訴叩叩財經。

所謂監管層針對投行業務內控檢查的“五三四”指導政策,則分別爲“明確五種應當開展檢查的情形和三方面重點檢查內容及四類應當予以處罰的主體。

五種應當展開檢查的情形分別包括投行項目撤否率高、投行執業質量評價低、負面輿情數量多或影響大、承銷公司債券或管理資產證券化項目違約率高、因投行業務違法違規被採取重大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

三方明重點檢查內容則主要包括證券公司投行內控制度機制的健全性和執行有效性、投行業務廉潔風險防控機制的健全性和執行有效性以及公司高管、內核、質控及業務部門負責人的履職盡責情況。

證券公司及其管理人員、內控人員、業務人員等組成了四類應當予以處罰的主體,在現場檢查中若該四類主體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應當依法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者移送稽查部門、司法機關處理。

“2023年的檢查告一段落,按照監管的安排,新一輪的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又將在不久之後正式開啓。”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告訴叩叩財訊,所有的檢查都只是手段,但最終目的主要還是爲督促各個證券公司不斷加強投行業務內控建設,提升執業質量。

證監會最後也在最新檢查結果的相關通報中要求各保薦機構要切實落實《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樹立質量優先、審慎申報的理念,不斷完善內控機制,勤勉盡責開展工作,切實提升執業質量,尤其要在遏制規模衝動、避免“一查就撤”、防止“帶病闖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