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30萬元?!吳靜怡怒揭民衆黨驚人提案:憑什麼
民衆黨8席立委。(中時資料照,劉宗龍攝)
民衆黨近期主打國會改革議題,今(19)日宣佈已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法案送案。對此,民衆黨主席柯文哲Line官方帳號前管理員吳靜怡指出,民衆黨國會改革法案中提出備詢與其相關罰則,質疑立委憑什麼可以罰人錢?
民衆黨臉書粉專今發文解釋推動國會改革的理由,其中在答案3「強化立院監督功能」中主張,原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拒絕、拖延或隱匿立院調閱文件者,得經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彈劾的規定,應改爲經院會決議處以罰鍰,並規定應邀到會備詢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並須據實答覆。
「衝X小,立法委員憑什麼可以罰任何人錢?」吳靜怡今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絕對是個寫的正經,卻毫無可行性的草案,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拿「國會改革」口號,搶立法院長韓國瑜的國會聲量。
吳靜怡指出,不僅政府機關,民衆黨草案中還可要求法人、人民團體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無正當理由而不出席者,或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具結或答覆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吳靜怡質疑,立委最重要的工作固然是修法,但怎麼是想修一個要超越司法,還能懲罰人民的法案?「偉哉!」她調侃,民衆黨確實需要一個政策委員會執行長,否則,從倒閣到草案,都不知道是8席立委,還是800席了。
吳靜怡再舉例,柯文哲臺北市長任內,市政內部有網軍行爲,「是不是能透過立院國會調查機制,北市府公務員也都應該把帳號、IP都交出來?」她直言,當初議員都有質詢,但市府只有懲處科長和科員,完全沒配合交付資料,自己在議會都做不到的事,就不要強求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