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分管幹部的副部長權力很大,但爲什麼提拔最快的卻不是他?

在體制內,組織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因爲幾乎所有的領導幹部任用、幹部調整都要經過組織部門。所以,組織部的幹部無疑被別人高看一眼,厚愛一成,更不要說組織部的領導幹部了。如果要問大家,在組織部裡面除去部長之外,哪個副部長的權力更大,可能大家都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是分管幹部的副部長。因爲他對於幹部的提拔使用方案最先知曉,甚至是由他來具體安排、具體操刀。自然,分管幹部的副部長就被認爲是組織部中權力最大的副部長。即使組織部有常務副部長,如果他不分管幹部人事工作,大家可能都覺得他的權力沒有分管幹部的副部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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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分管幹部的副部長權力這麼大,可能在很多人看來,他是不是也是更容易獲得提拔晉升的呢?組織部本身是管幹部的單位,組織部的副部長很多地方都採取低職高配。比如說在縣級,本來組織部的副部長就是副科級崗位,但很多地方都把它高配爲正科級幹部,甚至這些副部長往往都是鄉鎮的黨委書記調任過來的。由於組織部是管幹部的單位,和上級組織部在業務方面也有很多的聯繫,自然也更容易進入上級組織部門的視野,獲得提拔晉升。

那麼,在組織部的這些副部長中,是不是分管幹部的副部長更容易或者更快獲得提拔晉升呢?其實還真不是這樣。通過小編仔細觀察,雖然分管幹部的副部長權力很大,也是很受各級領導的重視,但往往不是提拔最快的那個副部長。提拔最快的,可能是分管基層黨建的副部長。

大家知道,如果把組織部的業務進行系統的劃分,其實大體上可以分爲兩塊:一塊就是幹部人事,一塊是黨建工作。因爲各級黨的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往往都是設在組織部門的。幹部人事工作雖然重要,但黨建工作卻更容易幹出成績。近年來,各級更加重視基層黨建工作,要求用黨建工作來統攬其他工作。只要在黨建工作上做出成績,做出創新,很容易進入上級組織部門的視野。

小編所在的縣就有這樣的例子,分管黨建工作的組織副部長,就因爲創新工作開展得好,每年都會推出一兩項創新工作,受到上級的重視。不但給組織部贏得了榮譽,也爲當地的縣委爭得了成績。在縣委書記提拔之後,專門把這個分管黨建的副部長調到了更上一級去工作,沒過兩年就獲得了提拔使用。

所以,在組織部的副部長中,雖然分管幹部人事的副部長權力更大,可能更容易受到大家的歡迎。但人事工作畢竟是按部就班的工作,不要說幹出成績,只要不出錯就算是不錯的了。而分管基層黨建的副部長卻更容易幹出成績,獲得上級的肯定,從而得到提拔使用。大家覺得是這樣嗎?歡迎大家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