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廣告備註「謝絕同性戀」 曾柏瑜:法律歧視怎要求一般人平等看待?
▲租屋廣告備註「謝絕同性戀」,曾柏瑜:如果法律明擺歧視,怎要求一般人平等看待?(圖/取自曾柏瑜臉書)
眼看同性婚姻即將合法化,不過三種版本法案仍相互角力,同志能否和異性戀夫妻一樣享有相同權利還很難說,三版法案將在5月24日前協商完成。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曾柏瑜日前在臉書提到,收到一則租屋廣告乍看無特別處,但最後竟血淋淋備註「謝絕同性戀」,她表示現行法律制度的確讓同志羣體處於一個「特別的」位置,反同的立委和團體也不讓同志使用「正常」異性戀的婚姻制度,「連法律都明擺着歧視了,怎麼能要求一般人『平等地』看待同志?」
曾柏瑜不久前因「調亮」春吶照片,與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隔空交火,而她私下其實相當關注關於居住正義、交通、人權等議題。上週5月3日由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不過這個號稱結合「行政院版」和「幸福盟版」的折衷版,被挺同團體批評爲「假友善,真歧視」,其中「防假結婚條款」中提到,「當事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檢察官、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得訴請確認其關係不成立。」換句話說,姑姑、爺爺等親戚都可以隨時反對或拆散當事人與伴侶登記。
曾柏瑜提到,收到這則租屋廣告乍看之下沒什麼特別,但在最後一句卻血淋淋備註着「謝絕同性戀」。儘管「房子屬於私人財產,房東不爽租給同性戀也是他的自由。而這也不是我第一次聽到房東發現房客是同性戀而把他趕走(是的,這種事情在臺灣絕對不是個案)。」
但她認爲,現行的法律制度的確讓同志羣體處於一個「特別的」位置,而反同立委、反同團體們更疾呼不能讓同志使用「正常」異性戀的婚姻。「連法律都明擺着歧視了,怎麼能要求一般人『平等地』看待同志?」
看着這些歧視、霸凌無所不在,她希望立法院在最後的這幾天,能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請別再用包裝着平等的歧視,一次次地將同志推向這個社會的邊緣。」
關於同婚專法,目前三種版本法案相互角力,分別爲挺同方支持的行政院版本、反同方支持的2案包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的版本。明(8日)上午在立法院外,同志團體和反同團體將舉行抗議和訴求行動,預計將有一波隔空交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