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棄養11只貓 高雄假愛爸遭訴

高雄自稱「愛爸」的32歲林姓男子惡意棄養11只貓咪,遭檢方依違反動保法起訴。示意圖。(民衆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自稱「愛爸」的32歲林姓男子在前鎮區租屋處飼養6只貓咪,又從劉姓女子手中接手5只幼貓,前年9月林男未告知房東就臨時搬離租屋處,而貓咪被留在屋內自生自滅,隨後房東發現有異,回屋查看竟發現房內滿地貓屍和貓骨,還有5只消瘦的成貓,林男遭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雄檢指出,林男在前鎮區瑞源路一帶租房養了6只成貓,前年8月間,劉女在臉書社團「奶貓救援隊」貼文,要將5只還沒斷奶的幼貓送養,林男看到貼文後與劉女聯繫,並自稱「愛爸」,有在養貓,可以幫劉女照顧5只幼貓到斷奶爲止,因此,林男從劉女手中收養5只幼貓。

但接手幼貓後,他不僅沒將貓咪動態傳給劉女掌握,也時常不理會劉女傳送的訊息,劉女擔心幼貓狀況,想要接回來自己養,卻被林男以自己纔有所有權爲由,拒絕將貓咪送回。

隨後林男於2022年9月7日在未告知房東情況下,自行搬離前鎮租屋處,但他卻沒將貓咪帶走,而是放任11只貓在屋裡自生自滅,成貓在屋裡沒有食物吃的狀況下,疑似發生「大貓吃小貓」,直到2個月後,房東因收不到房租,察覺有異回屋查看,竟發現屋內滿地貓屍和貓骨,趕緊通知高市動保處到場將存活的5只成貓安置,並循線追緝林男到案。

檢方認爲,林男搬離租屋處後,卻將自己飼養的貓咪留在該處自生自滅,已違反動物保育法規定,8日全案偵結將林男起訴;至於劉女送養的5只幼貓,檢方認爲林男接手後還有傳訊告訴劉女狀況,幼貓被照顧致死,只能認定有照顧上疏失,並無侵佔犯意,侵佔部分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