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上路一個半月 新北抽查市售租約情形

地政局向業者宣導,若消費者購買舊版住宅租賃契約書,應一併提供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新北地政局提供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中電費計收標準新制已於7月15日上路,新北地政局表示,近日已至各大通路完成市售租約查覈18份,雖均爲舊版契約書,但都有依規將修正條款附加,提醒民衆購買時必須確認空白契約已附上節錄修正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局地價科長蕭湘君說明,修正後電費新制改以「實支實收」爲原則,並課予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若租賃雙方約定電費由房客按用電度數負擔,則房東每度電費計收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非以用電度數計算者,所收取的費用也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電費總額」。

蕭湘君指出,近期陸續接到民衆詢問,提醒房客簽約前應確認與房東約定的電費計收方式,後續可請房東提供每期帳單來確認應繳交的費用;針對公共設施電費,如未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得額外向房客收取。另外,基於信賴保護及法規不溯及既往原則,今年7月15日前所簽訂的契約並不適用新制規定,但租賃雙方仍得依契約自由原則,可自行約定是否改採新修正的標準計算電價。

蕭湘君表示,爲保障廣大租屋族權益,近日完成市售租約查覈,抽查範圍包含各大連鎖書局、文具用品店及四大超商所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合計18份,各通路架上均爲舊版契約書,但皆已依內政部規定,將節錄修正條款附加於契約書包裝袋內,或於結帳時另行提供消費者。她提醒,民衆選購前務必確認所購買的空白契約已附上節錄修正條款,以確保所簽訂之契約書符合新制規定,保障自身權益。

蕭湘君提到,適逢各大專院校開學季,爲強化學生賃居安全,該局持續規畫前往新北市各大專院校、高中職辦理校園租屋安全講座,期望透過宣導租屋應注意事項、環境安全、簽約注意事項及糾紛解決管道等面向,以提升學生租賃安全知識;另針對大學生也提供校外賃居訪視計劃,除協助學生進行租約健檢外,也一併幫忙確認居住環境安全性。

新北市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舊版本契約書皆另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新北地政局提供

113年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節錄修正條款內容,主要內容爲電費計收標準及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圖/新北地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