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給一羣臺大學霸!「不知1常識」怒討賠償 老實房東傻眼
▲學霸租客鞋子髒了,竟要求房東要賠償。(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樓梯間不能堆放雜物是常識!」一名女網友透露,爸媽以月租2萬7000元租給臺大學生,這價錢其實壓得很低,體諒學生在外生活不容易,豈料最近他們來投訴,放在樓梯間的鞋子髒了,要房東賠償,甚至拿出法律條文威脅提告,讓原PO難以接受,「高學歷真的等於好人品嗎?」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爸媽在信義區有一間房子,他們認爲學生租房不容易,把租金壓得很低,30坪月租2萬7000元可申請租屋補助,後來也順利租給幾位臺大學生。
他們入住後問題不斷,像是常常晚上開趴吵到鄰居,直到最近發生一件讓原PO一家傻眼的事件,樓梯間本來就不能放東西,但他們總是把鞋子堆得滿滿的,爸爸早已提醒,不過他們沒理會,加上鄰居沒有抗議也就算了。
豈料某天,他們來說樓梯間的鞋子髒了,要身爲房東的爸媽賠償,否則就要提告。一番話讓原PO相當氣憤,「樓梯間不能堆放雜物是常識,鞋子髒了不是應該自己負責嗎?」況且怎會怪到房東頭上呢。
對此,原PO纔開始意識到,「高學歷真的等於好人品嗎?難道讀書好的人就可以蠻不講理,甚至用法律來威脅別人嗎?」最後原PO更感嘆,做人是不是不能太過善良?希望大家能給一些建議。
底下網友搖頭直呼,「去告訴教授,罰站30秒,鞋子放外面髒了不會自己洗嗎?準備漲房租趕人吧,不然屁事只會更多」、「你爸:好的歡迎提告,下個月房租48800元」、「其實從一開始的善意提醒被無視已經知他們不是好租客,有人品的知道自己打擾了別人一定比你們更緊張,連互相尊重都不懂的人,就不應該被尊重」、「我們社區有處理過這種事,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公告請大家不要放物品在樓梯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