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上限增至120分 離岸風電3-2國產化 再鬆綁
經濟部能源署在今年9月27日發佈3-2期選商機制規畫草案,採「先履約審查、後競比」二階段選商流程。國產化產業關聯分數須達70分以上,才能進入競比階段;最後排序也依產業關聯分數高低排序,最高分可獲1GW風場,國產化分數在3-2期爲決定性因素。
經濟部指出,產業關聯方案項目總分由115分提高至120分,包含調整使用本國籍主要施工船舶、運維技術及營運期環境監測服務及工程設計服務等配分、行政契約新增分批繳納履約保證金彈性機制。
草案規定,單一申請案不得逾900MW,申請人所提申請案以一案爲限。單一申請案的申請分配容量不得小於100MW,且每平方公里不得小於7MW。
能源署指出,考量國際金融情勢及離岸風電施工前準備期較長,也規定可分批繳納履約保證金。第一,簽約前得先行繳納至少50%履約保證金。第二,剩餘數額於「簽約後一年內 」或「融資到位後一個月內」,兩者取時間先到者作爲繳納時點。第三,假設未如期繳納剩餘數額,經濟部得不予返還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並朝解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