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康凱毆打演藝總工會員工 傷害罪判有期徒刑2月

資深藝人、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被控與工會員工因交接起衝突,出手毆打併出言恐嚇對方,涉傷害、恐嚇罪,臺北地院審理,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依恐嚇罪判他拘役50日,都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名陳桓浩的康凱今年78歲,檢方指控,康凱2023年9月15日離開工會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進行交接,但被員工阻止,康凱出手掐對方脖子導致員工受頭部、身體多處挫傷,事後,康凱再對員工稱「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

檢察官指控,2023年10月16日,康凱又以LINE向被害人恫稱「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你很簡單,你懂嗎,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員工提告,檢方偵辦依傷害、恐嚇罪起訴他。

對於被控傷害、恐嚇罪,康凱辯稱,他沒有動手毆打對方,還表示離開工會拿走自己的東西並沒有犯錯,而對員工說的話也只是氣話而已。

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被判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