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嚴禁變相強制農民退出宅基地 不得強迫農民“上樓”

8月14日,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自然資源部關於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土地整治一直是“千萬工程”迭代升級的重要平臺和抓手,能夠系統解決錢從哪裡來、人往哪裡去、地從哪裡出的問題。

自然資源部生態修復司司長王磊在發佈會上介紹,最近五年來,自然資源部開展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截至2023年底,全國1304個試點累計投入資金4488億元,完成綜合整治規模378萬畝、實現新增耕地47萬畝、減少建設用地12萬畝,形成一系列可推廣、可複製的寶貴經驗。通過“保護農耕肌理,留住鄉韻鄉愁;釋放發展空間,助力鄉村振興;修復生態基底,提升人居環境;深化制度改革,共享土地紅利”,土地整治成爲優化鄉村空間佈局、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平臺。

王磊說,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力抓手,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相關改革部署的重要舉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

《意見》在制定過程中,特別關注羣衆權益保障相關制度設計,對更好發揮羣衆主體作用和保護羣衆合法權益提出了明確要求。

在總體要求上,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動搖,尊重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現狀,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適度規模經營的度;在方式方法上,要求站穩人民立場,尊重羣衆意願,維護羣衆權益,接受羣衆監督,運用好村民議事決策機制,堅決防範少數人說了算、多數人被代表的問題。

在具體工作上,堅決維護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權利,對於羣衆確有需求的可將分散居住、基礎設施保障不足或有地質災害避險需要的零星房屋引導搬遷到村莊集聚區;涉及村莊撤併的要符合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並做好社會穩定性評估和風險監測評估;不得違背村民意願開展合村並居、整村搬遷,嚴禁違背羣衆意願搞大拆大建、強制或變相強制農民退出宅基地,也不得強迫農民“上樓”;拆舊建新中要妥善安置好羣衆生產生活,涉及拆除羣衆住房的,要確保先安置、再拆舊;發揮現有土地經營權主體的積極作用,並保障其參與權和合法權益;堅決杜絕爲整治而整治、片面追求指標交易、損害農民利益等行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