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心情好 男子警局門口放鞭炮被送社維法
52歲陳姓男子自稱一時高興,13日晚間8時許,牽着1只黑狗,跑到臺北市文山一警分局門口,點燃一串鞭炮後逃離現場,警方搜索後在附近公園找到陳男,並依社維法送辦。
陳男在分局前人行道施放鞭炮後離去,分局員警外出查看,旋不久在分局旁公園內,發現1名陳姓男子涉嫌重大,酒氣明顯,警方盤查後,陳男說:「因爲有喝酒,心情好」,纔會犯案,並沒有要挑釁警方,員警就陳男投擲殺傷力物品部分,依社維法送辦。
陳男被帶入警局後,供稱以前不學好,曾被警察教訓,警察要他走正途,他感念對方,因此購買鞭炮搭計程車到分局,陳男說因爲心情好,高興,纔會放炮。
陳姓男子牽着黑狗,跑到文山一警分局門口放鞭炮。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