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狗冷血不理 法院認證貨車司機「肇事逃逸」

新北地方法院(取自新北地院官網

張姓貨車司機在2017年11月間新北市新莊中港三街撞死1只白色土狗,認爲警方肇事逃逸裁罰3000元並吊扣駕照結果不滿並提起行政訴訟,但承審法官勘驗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發現,張男肇事對狗兒絲毫不理,並在搬妥貨物駕車駛離現場,認定警方裁罰有理駁回張男之訴。

張姓男子在2017年11月23日上午7許開車由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三街9巷往中港一街行駛時,意外在中港三街9巷1弄口撞死了一隻白色土狗,飼主報案後,警方依肇事逃逸裁處罰鍰3000元,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張男認爲裁罰過重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撤銷罰單

張男表示,他識字不多,當天撞到狗後,他看到狗兒身上沒有狗鏈狗牌,也沒有晶片,就將狗擡到路旁不知如何處理,由於當時他有要事即行離開,也不知撞到狗要打119或報案,也不懂撞到動物也要去找警察前來處理,且他已達成和解,並負擔狗狗的6000元火化費用,且家有八旬老父、自己又是依賴打零工度日低收入戶,又是中度肢體障礙者,希望法官大人給他機會「高擡貴手」。

法院勘驗現場的監視錄影畫面,發現張姓男子當時並沒有四處張望尋找飼主之舉,反而是待貨物搬妥旋即駕車駛離現場,不但沒有對犬隻施以任何救護、抑或請求附近店家代爲通知飼主報警措施,肇事逃逸事實明顯,並駁回張男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