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頭砸臉、狂砍21歲女友14刀「深及脊椎」 檢求處重刑
屏東一名王姓前男友不滿邱姓女子提分手,狠刺14刀毀容。地檢署5日依殺人、毀損罪起訴,並要求從重量刑。王男2月誘騙被害人外出,在國小拿童軍繩勒住對方頸部,並以水泥磚塊狠砸臉部,再用水果刀刺進胸、腹部,深達脊椎。
警方調查,33歲王男和21歲邱女在小吃店認識,2人交往了2、3個月後,因男方有毒品前科且無正當工作,讓女子決定分手;不料他心生不滿,2月8日晚間用假帳號將死者約到高樹廣興國小關福分校,先以童軍繩將其勒昏後,再用石塊重擊臉部,最後狠刺14刀殺害,並且毀損丟棄被害人財物,湮滅證據,事後於同月10日上午自行投案,並對警方坦承犯行。
▼王男事後自首投案。
由於王男殺人手段太過兇殘,當時近百名民衆上午6點多就聚集在里港分局門口,還有人氣憤地說「絕對要給他粗飽」,但警方早一步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
根據《中央社》報導,檢方表示,被害人致命傷爲頭部撕裂傷、兩側頸動脈出血、胸腹部有15處刀傷,心臟和肺臟更被1刀刺入,腹部傷口更深達脊椎。檢察官認爲,被害人只是提議分手,王嫌就殺人,惡性重大,建議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