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子公司未經股東大會審議,偉隆股份被罰!

轉讓子公司收益爲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的68.27%,卻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偉隆股份(002871.SZ)收到監管罰單。

9月5日晚,偉隆股份發佈公告稱,因未就轉讓子公司事項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青島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董事長範慶偉、時任總經理李會君、時任董事會秘書劉克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次偉隆股份被罰,源於三年前子公司的轉讓交易。

2021年12月10日偉隆股份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公司所持子公司青島即聚機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即聚機電”)49%股權轉讓給呂仁紅,轉讓價格爲2450萬元。

2022年4月27日公司再次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即聚機電11%股權以550萬元價格轉讓給呂仁紅、40%股權以2000萬元價格轉讓給宮相開。

也就是說,至此,公司通過先後兩次轉讓,完成了對即聚機電的100%股權剝離。

公告顯示,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按照合併口徑確認投資收益4164.12萬元,佔2021年經審計淨利潤的68.27%,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2021年報披露,公司由父子範慶偉(第一大股東)與範玉隆(第三大股東)實際控制,第二大股東爲範慶偉持有的法人股東“江西惠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前三大股東合計持股66.6%。至2024年中,前三大股東構成不變,但持股比例降至64.44%,降幅爲3.2%。

值得注意的是,子公司成立不足兩年即遭轉讓。

公開資料顯示,即聚機電成立於2020年1月,業務範圍包括物流供應鏈管理服務、物流信息諮詢、機械設備租賃、企業管理諮詢等。偉隆股份於2020年中稱,“ 爲整合公司內部資源,提高公司運營效率,設立了‘即聚機電有限公司’,完成了不動產資產劃轉業務”。

偉隆股份稱,即聚機電成立後主要進行物流供應鏈管理服務,即對內提供閥門相關配件的物流倉儲服務及對外開展倉儲物流綜合服務。由於倉儲物流業務並非公司的主要發展方向,2021年底,公司擬處置即聚機電整體資產以獲取充足資金,着重發力公司閥門主業。

根據彼時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即聚機電截至評估基準日2021年11月30日的所有者權益評估值爲4374.37萬元,雙方協商確定全部股權轉讓作價爲5000萬元,增值率約14.30%。

因上述子公司轉讓事項,公司確認投資收益4,164.12萬元,因此2022年淨利潤大幅增長,導致當期淨利潤與收入波動存在不匹配的情況。

2022年報披露,偉隆股份營收5.40億元、淨利潤1.36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0.10%、123.31%。

處置邊緣資產帶來的業績增長只是曇花一現。

半年報披露,偉隆股份上半年營收與淨利雙雙下滑,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收2.41億元,同比下降10.32%;歸母淨利潤5125.89萬元,同比下降18.39%。其中,閥門銷售業務作爲營收主力佔比76.42%,同比下滑16.75%至1.84億元。面對年初設定的6.1億元全年主營業務營收目標,公司完成壓力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