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重大交通建設 應由國家扛責

鐵路高架化自籌款造成地方沉重負擔,地方財政困窘,也排擠其他建設經費。圖/宜蘭縣政府提供

鐵路高架化自籌款造成地方沉重負擔,地方財政困窘,也排擠其他建設經費。專家學者認爲,鐵路高架化是國家重大交通建設,本該由中央扛起籌措經費責任興建。

花蓮縣東華公共事務研究學會榮譽理事長田俊雄說,依廿五年未修正的財劃法規定,以宜蘭縣現有的財政規模體制而言,很難編得出一○五億工程配合款;就算財劃法修正或宜蘭升格,要編列也很困難,應由國家扛責興建,積極改善國人交通需求,兼顧人本交通權益。

田俊雄表示,地方財政困窘,解方包括強化地方自主財源、中央資源合理配置、增加專項補助款、地方推動財政紀律與透明度等,這些措施目的是讓地方財政更健全,確保財政能力較弱的地方政府可透過中央補助,保障基本公共建設質量。

多個縣市寄望修正財劃法,但宜蘭大學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主任蕭瑞民表示,稅收分成國稅與地方稅,財劃法修正是把這塊大餅重新分配,大家都想多分點,各縣市角力擺不平,才無法大幅修改;中央要「垂直分配」多少稅款給地方,地方要依照什麼指標來作爲統籌分配稅的「水平分配」才公平,都須考量。

「各縣市都會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分配指標」,蕭瑞民說,例如以農林漁牧業產值、海岸線長短、人口數、土地面積、再生能源裝置等,如果大家不摒棄本位主義,問題會繼續存在。他舉例,臺灣邁入少子化及高齡社會,人口漸減且往大都會集中,若以人口作爲財稅分配指標會造成富者愈富、窮者愈窮,日本爲此用政策獎勵或補助人民搬去鄉下做「地方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