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不可因大陸漁船兩人死亡升高敵意螺旋
中國大陸漁船翻覆致2死案,點燃大陸輿論對臺灣的怒火。圖爲金門海巡隊將船拖回料羅碼頭。本報資料照
春節期間兩岸關係不平靜,除了民進黨當局斷然決定禁止旅行社組團赴陸,讓旅遊業度過一個寒冷的農曆年,瞬間兩岸敵意又升高。很不幸地,2月14日,大陸福建漁船在金門海域被海巡署認定是「越界非法捕漁」,予以驅離。在驅離過程中,大陸漁船蛇行翻覆,4人落水被救起後,2人不幸死亡。大陸官方發言人立即發出「強烈譴責」。我方陸委會也立即迴應海巡單位「執法並無不當」,爲「維護漁民權益」需「嚴正執法」,使雙方關係雪上加霜、冰上加冰,更加緊張。
民進黨當局因爲反中抗中,陸委會在第一時間點「嚴正」立場的說明,要對「上頭」效忠表態可以理解。但目前行政院是「看守內閣」,對於已經造成對岸兩名漁民死亡,沒有表示對死者及其家屬的慰問,恍如把罹難者已經視爲「罪犯」,沒有展現任何「人道」立場關懷,除了「可惡」可以形容外,沒有其他形容詞了。而且,即使是「政治正確」的表態,可以獲得高層內心喜悅外,對於賴清德接手後,如何處理越來越嚴峻的兩岸情勢,其實沒有任何幫助;難道一定要搞到敵意螺旋無限上升,最後兵戎相見,民進黨纔會高興?
其實,兩岸漁業糾紛不斷,就算是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關係良好,大陸漁民越界捕魚、炸魚、抽砂⋯等事件經常發生。這是因爲兩岸漁區重疊,彼此對經濟區海域的認定,領海範圍的高度政治複雜性使然。再加上兩岸特殊的關係,也無法複製臺日和臺菲之間簽署的漁業協定。但不管兩岸現下關係如何高度斷絕,彼此也應控制情緒,避免敵意上升。
就本案而言,海巡署有無執法不當?應該在調查範圍內,陸委會一口咬定海巡單位「嚴正執法」,即明示執法過程並無不當,其實就是已經一錘定音,那全案送金門地檢署調查,不過就是事後走個過程而已,對於釐清事實真相及死難者有何人道及公正可言?陸委會其實可以聲明支持海巡人員嚴正執法、維護我方漁民權益。但對於執法過程是否有當,也應列入調查重點,以對不幸死難者及其家屬有個交代。邱太三迴應此事讓人的感覺就是,大陸漁民你犯了我們的法,死掉活該。這種態度反而會刺激大陸民衆「仇臺」,對我們的漁民將來在大陸沿海若遇到困難,大陸不會有報復的心態坐視不管嗎?
其次,兩岸之間的漁業糾紛,尤其若發生在「海峽中線」附近,因「海峽中線」如今不僅「名不存」,也「實亡」了,因此所謂的「越界」,完全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國防部認定。對此,本案比較中肯的做法是責由國防部提出資料說明,證實該大陸船舶確實是在我方劃定的限制及禁止的海域作業,也藉此再次請大陸官方向其漁民多加宣導,才能減少意外,避免令人擔心的敵意螺旋上升的「擦槍走火」。
最後,海巡署金門分署認爲取締的「正當性」是該福建船舶屬「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是「兩岸」都需「加強取締」的對象。而陸委會在迴應此事時,仍強調海巡漁業方面,兩岸仍有「溝通管道」,爲何不向對方求證:即使中央沒有管道,也可透過金門縣地方政府或紅十字會民間團體,向對方求證,以強化海巡署取締的正當性。畢竟,不管對方是否「違反規定」,人命關天仍是「大事」,尤其是可以由地方政府協助死亡者家屬來臺,處理後事,展現臺灣人的人道主義;自己先避免「泛政治化」的「敵意螺旋」,纔是臺灣民主自由法治最可貴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