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你保/善用壽險傳承資產 有眉角

富士達保經董事長廖學茂。富士達保經/提供

每個人一生辛苦累積的資產,都希望能留給後代。資產傳承並非專屬於高資產族羣,一般民衆都可以透過壽險來傳承,享有其獨特的功能性,例如:合法節稅、隱私性、破除特留份、資產保全、壽險槓桿特性…等,達到更好的傳承效果。

然而,規劃時須特別留意保單關係人,指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安排,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55歲至65歲是安排資產保全及傳承的黃金時期,有需求者,務必洽專業人士做全面的規劃,讓打拚一生的心血得以妥善傳承。

贈與方式不同、保單關係人大不同

常見用壽險保單做傳承的方式有「生前贈與」及「身後傳承」,建議資產超過遺產稅免稅額(現爲1,333萬)的民衆提早規劃,以下爲要保人和被保險人規劃重點:

第一、生前贈與:有一定財力的人大多會將部分資產在生前分年贈與給子女,以減少遺產總額,降低被課遺產稅的機會。透過壽險保單來贈與,也就是要保人(保單所有人)及受益人皆設定爲子女,被保險人爲父母,並由父母繳交保費,待保單滿期即可爲子女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若父母身故,子女亦可領取身故保險金。

但要留意父母代替子女繳交保費屬贈與行爲,若超過贈與稅每年244萬的免稅額上限,仍會被課稅。此外,由於要保人爲子女,父母對於保單是沒有控制權的,建議規劃時也要多加考量。

第二、身後傳承:保險法第112條中明訂「保險金額約定與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爲被保險人之遺產。」若不想將資產太早轉移給子女,保留控制權,又不想全數資產都納入遺產總額,則可選擇投保高倍數增額壽險,用少許的保費換取高額壽險保障。要保人、被保人均設定爲父母,受益人爲子女,以身故保險金的方式傳承給子女。

另外,壽險的指定受益人功能,可讓父母決定財產的分配,有效減少身後子女爭搶遺產的機會。在規劃此種保單時,需要留意當同一申報戶中的「死亡給付」保險金大於3,740萬時,超過的部分會被計入「受益人」的基本所得額中。

財富傳承已是許多家庭關注的重要議題,然而保險作爲傳承的工具之一,具有獨特的便捷性,與傳統的遺囑和信託方式相比,能夠快速地將財富轉移給受益人,避免繁瑣的程序。雖然保單傳承有諸多好處,提醒民衆留意「實質課稅原則」中「躉繳投保」、「高齡投保」等會被課遺產稅的保險給付八大投保特徵。人生充滿不確定性,意外和疾病隨時可能發生,保險也能發揮轉移風險的功能,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家庭的財務狀況不會受到嚴重影響,爲資產傳承的規劃多一層保障。(本文由富士達保經董事長廖學茂提供,記者楊筱筠採訪整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