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尹豔林:大國崛起離不開強大金融的支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上海報道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這是“五篇大文章”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五篇大文章首次提出於去年10月底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是建設金融強國的一部分。

就金融強國建設的相關話題,兩會期間21世紀經濟報道(以下簡稱21世紀)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尹豔林。尹豔林表示,建設金融強國是推進我國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的客觀需要。沒有金融強,就不可能有經濟強。大國崛起離不開強大金融的支撐,一個國家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必然伴隨着金融由大變強,加快金融強國建設關係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

尹豔林建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加快推進金融強國建設。

沒有金融強,就不可能有經濟強

《21世紀》: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這是中央層面首度提出建設“金融強國”,如何理解“金融強國”這一概念的提出?

尹豔林: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爲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金融強國是推進我國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的客觀需要。沒有金融強,就不可能有經濟強。大國崛起離不開強大金融的支撐,一個國家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必然伴隨着金融由大變強,加快金融強國建設關係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縱觀世界發展史,大國的崛起與世界金融中心之間存在密切關係。因此,黨中央在此時提出“金融強國”建設,是戰略性選擇,特別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對防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也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21世紀》:金融強國具備哪些基本特徵?中國建設金融強國,和英美等金融強國有何異同?

尹豔林:我理解,金融強國的“強”集中體現在以下五個基本特徵上:

一是市場強。強大的金融市場是金融強國的基本特徵。金融強國通常擁有發達的金融市場體系,對國際資本具有較強吸引力,從而能夠有效配置全球資本,具體包括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等多個子市場。

二是機構強。強大的金融機構是金融強國的組織基礎。這些機構,具有國際影響力,有高效的金融服務能力,能夠爲企業和個人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服務,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有較強的金融科技應用能力,以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和便捷性。

三是人才強。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是金融強的基本要素。金融強國在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和金融技術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這些創新有助於推動金融市場的發展,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增強國家的金融競爭力。這種創新能力來源於金融人才。

四是設施強。強大的金融基礎設施是金融強國的重要支撐。金融基礎設施的高效運轉和互聯互通,爲推動形成統一包容開放的金融市場、充分發揮金融市場資源配置功能、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性保障。

五是體制強。強大的金融體系和機制是金融強國的重要保障。金融體制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利用各種信用活動組織、調節貨幣流通與資金運動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的總和,包括貨幣體系和中央銀行體系。金融強國都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市場化、法治化,具備健全的金融法律法規、高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和完善的金融風險防範機制。

中國建設金融強國,與英美等金融強國既有共同點,更有不同點,主要是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在金融系統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要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積極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誠實守信,不逾越底線;以義取利,不唯利是圖;穩健審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創新,不脫實向虛;依法合規,不胡作非爲

多措並舉加快推進金融強國建設

《21世紀》:中國距離金融強國還有哪些差距?未來如何更好地推進金融強國建設?

尹豔林: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戰略全局出發,加強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金融事業發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業綜合實力顯著增強,我國已成爲世界金融大國。目前,我國銀行業資產規模位居全球第一,股票、債券、保險規模位居全球第二,外匯儲備規模穩居世界第一。但我國金融業“大而不強”,金融市場機制還不夠成熟,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等問題明顯,我國在全球金融格局中的競爭力和話語權仍有待提升,與經濟強國建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按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最新發布的全球支付貨幣排名,美元國際支付佔比爲43.37%,居世界第一,是人民幣國際支付佔比的26倍。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加快推進金融強國建設。

一是健全現代金融市場體系。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推動股票註冊制走深走實。加強債券市場建設,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

二是健全現代金融機構體系。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引導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強化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定位,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着力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

三是加強金融人才幹部隊伍建設。要堅持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標準,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金融幹部人才隊伍。加強上海、香港兩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增強人才吸引力,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讓國內高端金融人才逐步與國際人才市場接軌。

四是健全金融基礎設施服務體系。促進金融基礎設施互相聯通。加強區塊鏈、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技術應用,提升監管的精確化、智能化程度。完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和功能,更好服務人民幣國際化需要。

五是建立健全金融監管體系。要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五個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健全金融法治體系,完善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1世紀》:在建設金融強國的過程中,如何進一步擴大金融開放,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的能力?

尹豔林: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着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確保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下一步,要以制度型開放爲重點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領域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增強開放政策的透明度、穩定性和可預期性,規範境外投融資行爲,完善對共建“一帶一路”的金融支持。要加強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和國際金融監管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金融風險。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