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私家車主從事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商業三者險免責
天天網約車近日 ,江蘇如皋市法院的一則判決,給廣大利用私家車從事順風車的司機,敲響了一記警鐘。
2023年12月22日,順風車司機平某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在搭載一名乘客的情況下,沿如皋市磨頭鎮大江線行駛時,與丁某騎行的兩輪電動車相撞,導致丁某受傷。
經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平某應承擔全部責任。
隨後,在進行理賠時,雖然平某的車輛有在平安保險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但還是遭到了平安保險的拒賠。
於是,丁某將平某和平安保險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其目前產生的醫療費損失17.18萬元。
該案的爭議的焦點在於,平某利用私家車從事順風車的行爲,是否屬於改變車輛使用性質,進而延伸出商業三者險是否免賠的問題。
如皋法院認爲,平某的涉案車輛商業保險單,明確顯示車輛使用性質爲“非營業”,這也就意味着,車輛平時搭載的人爲平某家人、朋友等與其有特定關係的人。
但在發生交通事故前一個多月,平某用該車輛在某順風車平臺上接單184單,並收取了費用,且行駛路線不固定,區域跨度大。這種情況,顯然明顯超越了私家車出行以家庭自用爲目的,順路搭載他人的範疇,性質上更接近營運車輛所提供的有償服務。
而平安保險公司已經舉證證明履行了提示、說明、告知義務,依法有權依據前述條款拒賠。
最終,如皋市法院的判決爲,被告平某賠付原告丁某17.18萬元,平臺保險不承擔任何損失;另,駁回丁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皋法院認爲,私家車車主經常在順風車平臺接單,投保時就應當向保險公司闡明,投保與之相對應的保險即應當視作營運車輛進行投保。
通過這起典型案例,給當下不少利用私家車跑網約車的司機一個警醒,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商業三者險是免責的。
這裡面最核心的邏輯是,車主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
那麼,對於目前還在用私家車從事網約車的車主而言,這起案例是否給了你最夠警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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