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不能帶它回家,小心自投“螺”網!

難得一次出境遊

大家都想順便帶點

有地方特色的紀念品回家

但有些物品

不是你想帶就能帶哦

近日,東興海關在對一名入境旅客行李進行監管時,發現該旅客攜帶的隨身物品機檢圖像異常。經人工查驗,在該旅客攜帶的一個紅色塑料袋內發現2件由報紙和海綿紙層層包裹的螺殼,總淨重3.66公斤。

▲海關查獲的唐冠螺螺殼。東興海關供圖

這兩個螺殼大而堅厚,經專業機構鑑定,均爲唐冠螺螺殼。旅客稱,該物件是在東南亞國家買到的旅遊紀念品。海關對該物品進行沒收,後續將移交漁政部門。

海關工作人員提醒,唐冠螺已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爲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郵寄或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東興海關工作人員介紹,一些遊客認爲在外國旅遊時,可以把旅遊紀念品帶回國,但部分物品在我國屬於保護動物或禁止入境,比如象牙製品、硨磲製品、籌碼、活體動植物、水果、肉製品都禁止攜帶入境。

海關提示:

進出境時

以下行李物品禁止或限量攜帶

一、禁止攜帶物品

(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

具體可以查詢《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等,除持有相關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禁止貿易、攜帶、寄遞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仿真武器

根據公安部《仿真槍認定標準》,凡符合規定條件之一的即可認定爲仿真槍,仿真槍可對人體造成巨大危害,屬於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境外購買玩具槍時請謹慎。

(三)精神藥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國對精神藥品實行嚴格的管制,有些精神藥品已經屬於毒品管制範疇,切勿隨意攜帶、寄遞精神藥品出入境,謹防觸犯法律。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規定內容

動物及動物產品類主要有:

1.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甲殼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2.(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

3.水生動物產品。乾製,熟制,發酵後製成的食用醬汁類水生動物產品除外。

4.動物源性乳及乳製品。包括生乳、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製乳、發酵乳,奶油、黃油、奶酪、煉乳等乳製品。

5.蛋及其製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6.燕窩。經商業無菌處理的罐頭裝燕窩除外。

7.油脂類,皮張,原毛類,蹄(爪)、骨、牙、角類及其製品。經加工處理且無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殼類、蹄(爪)骨角類、貝殼類、甲殼類等工藝品除外。

8.動物源性飼料、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產品類主要有:

9.新鮮水果、蔬菜。

10.鮮切花。

11.菸葉。

12.種子、種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產品及材料。

其他檢疫物類主要有:

13.菌種、毒種、寄生蟲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獸用生物製品,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製品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風險生物因子。

14.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動物源性廢棄物。

15.土壤及有機栽培介質。

16.轉基因生物材料。

17.國家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

注:

1.通過攜帶或寄遞方式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並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不受此名錄的限制。

2.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的犬、貓等寵物,每人僅限攜帶或分離託運一隻。具體檢疫要求按相關規定執行。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二、限制攜帶物品

(一)煙、酒

來自和前往港澳地區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內地前往港澳地區探親、旅遊的旅客),15日內首次入境的,可免稅攜帶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絲250克,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1瓶(總量0.75升以內);其他旅客,15日內首次入境的,可免稅攜帶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絲500克,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2瓶(總量1.5升以內)。

提示:不滿16週歲的旅客不準攜帶菸酒入境。

(二)貨幣現鈔

根據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每人每次攜帶進出境的人民幣現鈔限額爲20000元。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的,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旅客未申報超量攜帶,甚至通過瞞報、僞報、藏匿等方法,企圖逃避海關監管的,海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超出個人合理自用數量範圍物品

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覈確屬自用的。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

目前,個人進境物品設4檔稅率,具體爲3%、13%、20%、50%。其中,適用3%稅率的物品主要爲抗癌藥和罕見病藥,適用13%稅率的物品主要爲食品、飲料、藥品、保健品等,適用20%稅率的物品主要爲箱包鞋靴、紡織品、電器等,適用50%稅率的物品主要爲菸酒、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

(四)金銀及其製品

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出境時,超過50克需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復帶金銀及其製品出境,憑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的數量經海關查驗放行,超過原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許出境。

對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攜帶進出境的金銀及其製品,海關將視同進出口貨物予以辦理通關手續。

有進出境計劃的旅客

務必事先了解清楚海關相關規定

在進出境時配合海關現場查驗

預祝旅途愉快~

來 源丨 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樑雅佳、中國國門時報

編輯丨黃叮佳

校對丨黃少華

責編丨楊 波

審覈丨劉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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