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佈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範

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獲悉,該廳制定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範》將於2025年2月18日正式施行。此地方標準的發佈,填補了寧夏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標準的空白,爲全區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護使用提供了基本準則,對加速構建符合新時代應急避難需求的寧夏應急避難場所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應急避難場所作爲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重大突發事件預警響應、搶險救援和過渡安置過程中,可發揮轉移避險、安置避難羣衆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寧夏依託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體育場館等設施,建設了331處應急避難場所,爲構建全區應急避難場所體系打下良好基礎,在較快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場所體系不健全、標準適用單一、技術指標有差異、設施設備不完善、管理維護不到位等短板,與新形勢下應對複雜災害的應急避難需求還有較大差距。

規範對全區應急避難場所分級分類、選址、建設、設施設備及物資配置、管護使用、檢查評估等作了明確規定,適用於全區各級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護使用。規劃針對如何發揮應急避難場所應有作用這個重點和難點,着重對應急避難場所日常管護和應急使用作了詳細規定,明確日常管護要做好制度建設、設施設備維護、宣教演練和信息維護等工作,應急使用要做好制度建設、應急指揮機構設置、平急轉換、運行保障等工作,並對應急避難場所啓動、關閉條件及要求作了具體規定。

在應急避難場所分級及分類中,結合寧夏災害風險、人口分佈、應急避難需求等實際,對自治區級、市級、縣級、鄉鎮(街道)級及村(社區)級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護使用作出一些創新規定:針對全區人口分佈和工業園區較多情況,規定其他未設村的企業和人員聚集區宜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村(社區)級緊急應急避難場所;結合現有標準,綜合全區服務用地、人口規模及城鄉差異,將室外應急避難場所的有效避難面積下限設爲緊急避難場所200平方米、短期避難場所1000平方米、長期避難場所設5000平方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