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推房屋稅調降 四大利多1萬4600餘戶受惠
▲新竹市政府於今(26)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降措施。(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於今(26)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降措施,包括全面凍漲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新建電梯稅額取消等,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在未來的三年內至少有1萬4,600餘戶民衆受惠,房屋稅收減少估算約1300餘萬元;其中105年7月後起課之新建電梯稅額將全數取消,以建物裝設載客數6人之電梯爲例,一年可省8千元稅額,盼能減輕更多家庭負擔。
新竹市長林智堅指出,爲因應高齡化社會長者移動所需,以及全面照顧行動不便、身障朋友的需求,自108年7月1日起,新建電梯稅額將全數取消,且溯及105年7月1日以後起課之電梯,以建物裝設載客數6人之5樓電梯爲例,一年約可省8千餘元,如爲營業使用電梯則可節省2萬餘元。另, 105年6月30日前裝設之電梯,如有身心障礙者或70歲以上高齡長者與納稅義務人設於同一戶籍內,提出申請,電梯稅額也可全免,盼能減輕更多家庭負擔。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稅法相關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重行評定一次,新竹市上次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是在105年,因此108年再次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並自108年7月1日起適用。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議針對市府所提之修正「新竹市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新竹市各類房屋折舊標準表」及「新竹市各類房屋暨附屬設備評價標準表」等議題熱烈討論,會中決議下列四大重要調降措施:
(一) 因考量高齡化社會來臨,房屋加裝電梯的需求增加,自108年7月1日起電梯設備稅額全數取消,適用於105年7月1日以後起課之電梯,預估109年約6,900餘戶受惠、稅額減少約1仟300餘萬元。另105年6月30日前裝設之電梯,如有身心障礙者或70歲以上高齡長者與納稅義務人設於同一戶籍內,提出申請,電梯稅額也可全免。舉例:以電梯載客數6人/速度每分鐘60公尺/6停的電梯,覈定現值爲68萬元適用自住稅率爲1.2%爲例,每年可節省稅額8,160元適用營業用稅率爲3%爲例,每年可節省稅額20,400元
(二) 105年7月1日以後新、增、改建完成之建築物適用新的折舊率,各種構造房屋調高折舊率幅度介於0.17%~2.14%,例如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房屋,折舊率由原每年1%提高至1.17%,殘值率由40%降至29.80%,市民在房屋稅的負擔,將逐年減輕。預估109年約7,700餘戶受惠、稅額減少約37萬餘元。
(三) 取消國際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及大型商場、影劇院及遊藝場所、十層樓以上建築物,裝設中央系統型冷氣機、電扶梯及室內游泳池或屋頂游泳池等設備之標準單價加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