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偉航/單眼皮有錯嗎?

單眼皮是與生俱來的表徵,很多犯罪者也因其天生特質使之犯罪,若因此決定他是否能「存活」不甚公平。(圖/視覺中國CFP)

最近有人問我該怎麼反駁死刑「可以安撫社會傷痛」這種論點,而我腦海中浮現的,是一句看來古怪的意見:「我希望單眼皮的人都不要生小孩,這樣世界上就不會有單眼皮了。」

到底,單眼皮爲何會和死刑扯上關係呢?

我在大學開的課,會要求同學寫四或五題隨堂作業,這些問題都是申論題,主要希望同學能多反省自己的主張。其中有一題是:「如果你能消滅人的一種特質,你希望消滅的是什麼呢?」而本文開頭所提到的「反單眼皮」,就是某位女同學答案

事實上多數同學的回答爲「貧窮」或「愚蠢」之類負面特質,也有人會寫「死亡」、「痛苦」這種較有思想深度的答案,但「單眼皮」嘛,的確是會讓人眼睛爲之一亮。

除了上述部分外,這位同學還有一段說明:主要是談單眼皮對她所造成的痛苦,因爲只要看到單眼皮,她就會想轉頭避之,難以忍受這種人的存在。她並不清楚這種感受的起源,只知道自己覺得單眼皮很「醜」。

多數人大概不會認同她的主張,甚至會認爲這主張是道德上的錯誤:如果她成爲執政者,有可能會要求單眼皮的人絕育或進入毒氣室(像納粹那樣),那將會是個嚴重的罪行。這是因爲單眼皮是自然的表徵,生下來就是這樣,若以這種方式來決定一個人是否能「存活」,實在非常不公平。

大家也知道,外表的「不美」或「醜」之於人的感受,在某種情境下也會被視爲是「病態」,需要治療以達到「健康」的狀態。而講到「健康」,大家往往就會認爲這是個道德議題:你有病就「該」醫,不進行醫療,不只對自己不好,也對社會大衆不好。

就像不少臺灣人認爲肥胖算是「醜」,也是種病態。如果一直維持肥胖的體型,那就會是道德上的錯誤。因此「消滅胖子」會比「消滅單眼皮」來的有道德正當性

別忘記:在某些時空,肥胖並不會被看成是道德錯誤,甚至還是種「美」,就像有些人覺得單眼皮很美。因此我們個人的偏好,是否能成爲政策的依據呢?政治人物的確擁有「消滅某種特質」的能力,那他們可以依照自己的偏好來推展政策嗎?

你或許會認爲這樣不妥,應該要參考「羣衆的偏好」纔對。所以狀況就會變成:「大家都很討厭某種人時,就把他趕出我們的社會吧!」那我們的確不太可能消滅單眼皮,比較有可能消滅肥胖,而最可能消滅的,則應該是「犯罪者」了。多數人都希望「犯罪者」能滾出我們的社會,最好殺掉(整本《刑法》唯一死刑?)不然就關起來,關到他們再也不敢犯罪爲止。

終於講到死刑了。一部分的死刑擁護者主張,死刑就算無法實質解決犯罪問題,但至少執行死刑時,可以「撫平社會的不安情緒」,有種心理的應報補償作用,所以該繼續保持死刑。

但這原理很容易被濫用。瘦子筋肉人,可能會認爲胖子浪費糧食與健保,就不只是個人懶散,更是種公共罪惡。而且若身處於狹小空間,身旁還有個流汗的胖子,那的確會讓人躁動不安。更有不少人覺得胖子「噁心」,光是看到照片就心情不好。所以我們也要槍斃胖子嗎?找地方把他們關起來,關到他們瘦了爲止?連續殺人犯不見得有殺到你認識的人,但胖子可能吃了你的飯,或是吃了太多造成食物價格上漲,具體侵害你的權益哦!

▲以「撫平社會傷口」爲由支持死刑,就像靠主觀偏好來決定人們值不值得活,只會引來更多的問題。(圖/記者黃克翔攝)

雖然政府並沒有採用暴力手段排除胖子,但我們在許多工作與休閒場合已會刻意排除體態不佳的人,這也算是一種排除。更進一步來看,「醜」的人如果不努力改善外表,也可能被認爲有某種道德責任。在日本,如果不讓自己看起來有一點時尚感(包括服裝與化妝),很有可能就會被社羣排擠,甚至被「排除」。

當然,依臺灣現有的道德原則,我們還不敢明目張膽的「趕走」醜人,但社會的發展彈性很大,說不定有天我們會開始認爲「醜」(就像「胖」)是當事人的責任,他該努力「雕塑」、「改造」、「掩飾」自己的軀體,不然就是種「失職」,甚至是「人間失格」(失去做人的資格)。

「醜的人就是該死」的世界,或許沒有你想得那麼遙遠。保護醜人協會的朋友,應該會引述前面提過的原則:「美醜是與生俱來的特質,我們應該建立一種規則,不可因與生俱來的特質而排除人。」美醜主要受基因影響,但肥胖其實也受到基因影響,甚至暴力犯罪也和基因有關。如果「與生俱來」的特質就「不應被排除」,那我們可能就必須接受連續殺人狂了,因爲這種犯罪通常和犯罪者的天生特質有關。

「暴力犯罪會傷害到他人,那不一樣!」暴力也包括了言語暴力啊!只要他的話傳到你耳朵邊,你就會不開心。那這和「長得醜」的人出現在你眼前,而讓你不開心的差別又在哪兒呢?

談到這裡,你應該已經知道:以「撫平社會傷口」爲由來支持死刑,是很古怪的理由。如果要靠主觀偏好來決定人們值不值得活,就會引來更多的問題。

最後,不妨換個角度來思考,我們該把某些人趕出社會嗎?

臺灣人一直都很喜歡討論這個話題。除了犯罪者,臺灣人還想把陸客、不愛臺灣的人、有特定疾病的人,或是某些宗教信仰者趕走。同時,臺灣人也持續接納一些原本被排除的族羣,像是原住民外籍移工同性戀者。我們接受或排除人的理由是什麼?我們有好好討論過這個議題嗎?還是都是以自己的直覺偏好來下定論

雖然有一些公共論述者努力丟出議題,想透過討論來建立共識,但我相信多數人還是很靠直覺來下判斷。所以,若你拿「如果能讓你消滅人的一種特質,你希望消滅的是什麼呢?」這題來問我,我的答案會是:「依照直覺偏好而下定論的習慣。」

但我不認爲這是標準答案,而且,你應該要有你自己的答案。如果你認爲該消滅的是單眼皮,那麼請你和質疑者交互對辯。如果不知爲何需要和對方溝通,那就想想:一個多元、溝通與包容的社羣,和一個不斷搜索敵人並將之排除的社羣,何者更能追求卓越?

你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見得有意願去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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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航,筆名人渣文本,經營粉絲專頁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輔仁大學哲學博士專長倫理學,曾從事政治公關工作,目前爲時論專欄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