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捱罵「賣國賊」怒告!獲賠40萬全捐出做公益
▲周杰倫過去提告的判決結果於11日上午出爐。(圖/取自周杰倫臉書、CFP)
藝人周杰倫出道15年,自從2015年7月喜獲愛女小週週,經常抽空在家陪伴老婆昆凌和女兒,甘當車伕接送母女四處跑。不過,他過去曾被網友亂罵「賣國賊」,因此決定告上法院,經過了近8個月的審理,判決結果也於11日出爐,對方須賠償他8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40萬元)。
曾有名帳號爲「微秀生活」在微博po文,以一篇名爲「打到日本漢奸周杰倫,他是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吧。天會收你的」文章,稱周杰倫爲「漢奸」、「賣國賊」、「一坨屎」,文中充滿許多污穢字眼,就連他說自己是臺灣人不是大陸人,或者是之前被誤傳的祖父母是日本人事蹟,都被該文章作者認爲是他捏造的事實。
▲周杰倫出道多年,深受許多粉絲喜愛。(圖/翻攝自YouTube)
周杰倫看到之後相當生氣,因此決定提告,要求對方須付出50萬經濟損失、10萬精神賠償,總計60萬人民幣(約新臺幣302萬元)。據大陸《法制晚報》說明,判決結果在11日出爐,對方因觸犯侵權及誹謗,一審判定須賠周杰倫8萬人民幣,且必須要在《騰訊網》上發佈道歉聲明,倘若不道歉,法院將會強制被告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紙、刊登判決內容,金額全由被告負擔。
周杰倫經紀公司在聽聞判決結果後,決定將獲賠的40萬全數捐出去做公益,並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欣慰,也再次聲明「對那些處心積慮捏造事實傷害別人的行爲感到遺憾!我們爭的是一個是非黑白,每個人都應該爲自己的言論負責。至於賠償金額,公司將全數捐作公益之用。未來,若有任何詆譭、傷害本公司藝人的言論或行爲,公司絕對捍衛藝人的名譽與尊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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