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SBL有禁賽令 中職昔日叛將條款有洪總
超級籃球聯賽SBL今天(14日)正式發出聲明,明訂SBL所屬球員、未經選秀制度及球團同意,就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中職與臺灣大聯盟惡鬥時,中職也有叛將條款,現任富邦悍將總教練洪一中就是其中之一。
SBL與P.League+職籃聯盟競爭,SBL委員會14日發出聲明,宣告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但這並非所謂「叛將條款」而是對於惡意挖角者作出相關處理辦法,保障聯賽權益。
中華職棒與臺灣大聯盟兩聯盟競爭時,有不少中華職棒球員被挖角到臺灣大聯盟打球,因此祭出「叛將條款」。
規定在兩聯盟合併之後,跳槽球員若要回來,必須繳交當初在臺灣大聯盟簽約金的半數,由中職聯盟統籌運用,纔可以重新加入中華職棒聯盟。「叛將條款」在2013年年初廢除。
吳復連、呂明賜、李安熙、孫昭立都在2004年加入誠泰教練團,都繳交了回饋金,以呂明賜的200萬最多,吳復連是175萬,李安熙及孫昭立都是150萬。
洪一中在2004年加入La New熊當投捕教練,由球團代爲繳納回饋金250萬,才得以在中職一軍擔任教練。
李居明在2004年年底擔任兄弟象,由球團繳交300萬回饋金是球員最高,在2008年球季結束後未被續約,之後到桃園航空城擔任總教練,2013年到義大犀牛擔任教練。
郭建霖由於拒絕支付200萬回饋金,因此一直都在La New熊二軍,或擔任領隊職務,但「叛將條款」在2013年年初廢除,郭建霖才得以上到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