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開徵“地方附加稅”,理論收入規模近萬億

爲了幫助解決地方財政困難,中央正研究整合一個全新的地方稅種。

近日公開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中,在深化財稅改革方面直面解決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財政困難,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

爲此《決定》提出一個新的舉措,即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爲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恆告訴第一財經,這一提法是《決定》提出的一個全新思路,有利於簡化徵收、穩定地方收入、提高地方稅收管理積極性。

爲了給地方城市建設籌集財政資金,1985年中國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它的徵稅對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爲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乘以相應的城建稅稅率(7%、5%、1%)後,即爲需要繳納的城建稅。

城建稅屬於地方稅種,收入歸地方政府。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城市維護建設稅5223億元,佔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比重約4.5%。

爲了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爲教育經費籌集資金,1986年中國開徵了教育費附加。爲了進一步籌集教育資金,地方也獲授權可以開徵地方教育附加,1995年開始,內蒙古等省份先後開徵了地方教育費附加。爲進一步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2010年財政部發文要求尚未開徵地方教育附加省份儘快開徵,地方此後全面開徵了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並非稅收,本質是政府性基金,目前轉列到一般公共預算中的非稅收入中,屬於收費,專項用於發展教育事業,均屬於地方收入。兩者徵收對象均爲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爲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費率爲3%,地方教育附加費率爲2%。

目前記者尚未查詢到官方公開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收入數據。不過根據財政部數據,2023年國內增值稅和國內消費稅收入合計約85450億元,按照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總計5%費率估算,兩者理論上收入大概爲4273億元。再加上2023年5223億元城建稅,三個待合併稅費合計約9496億元。當然,由於上述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僅爲粗略估算收入,考慮到徵管、優惠政策等因素,實際收入跟估算收入會有出入。因此上述三個待合併稅費總收入僅爲估算值。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此次中央研究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爲地方附加稅,是因爲三個稅費徵稅都是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爲計稅基礎上附加徵收,因此定位爲附加稅很科學,而且因爲都屬於地方財政收入,因此明確爲地方附加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兩個費轉稅,也有利於穩定地方財力。

羅志恆表示,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少數歸屬中央)、地方教育附加三稅合併,並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管理權限,一方面能增加地方財政的自主性,有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另一方面將長期以來按費的形式徵收的教育附加改爲以地方附加稅的形式徵收,有利於增強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性。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費)依據均是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之和,合併之後稅制更簡單,方便徵收管理,有利於納稅遵從。"羅志恆說。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雲告訴第一財經,這次三個稅費合併爲地方附加稅,一大亮點是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這可能會使得最後每個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不同選擇,使得地方附加稅與地方提供公共服務水平相適應,比如大城市公共服務更多,可能會傾向多收一些稅,這也是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的一個體現。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告訴第一財經,可能三稅費合併爲地方附加稅對地方財政收入影響不是太大,但由於給予地方一定稅收管理權,能加大地方增強財力積極性。不過實踐中,由於各地爲了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入駐,優化營商環境,往往不願選擇更高的稅率。

當然,上述三稅費合併爲地方附加稅仍處於研究階段。

早在2017年財政部迴應一位全國政協委員關於將教育附加"費改稅"建議時稱,教育費附加"費改稅"在理論和操作上還需要進一步論證研究。

財政部在上述回覆中稱,有必要組織對教育費附加"費改稅"一系列問題作進一步研究論證,如:是改爲目的稅,還是改爲一般稅;是繼續以附加方式徵收,還是以新的方式徵收等。新設立一個稅種需要對納稅人、徵稅範圍、稅率、計稅依據等稅制要素進行科學設計和充分論證,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