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補助地方提升人行安全計劃 國土署提醒落後縣市快跟上

▲內政部、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改善提升人行安全計劃,國土署提醒落後縣市快跟上。(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內政部去年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內政部今(23日)指出,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及澎湖縣等縣市的改善工程完工數未達一半;針對人行環境改善案件部分,包括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縣市,尚未完成勞務發包作業。國土管理署提醒,各縣市政府應加速趕辦,積極迴應國人對於人行品質提升的期待。

爲讓國人享有平整、順暢及安全的通行環境,內政部及交通部去年開始補助地方政府針對「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劃」、「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不同行動方案,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品質及安全。

針對799處行人易肇事路口覈定案件,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機關針對權責改善的601處皆定期召開檢討會議,目前已改善329處路口,預定於年底前全數完成改善。因危險路口的改善工程,須經由在地溝通,掌握用路人使用情形,同時依據肇事資料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等,就既存通行問題,提出精確且有效的改善方案,再借由工程施作來達到改善目的及效益,以有效提升用路人安全保障。

因此,國土管理署後續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改善工程,並要求執行落後縣市加速趕辦,其中,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及澎湖縣等縣市完工數未達一半,應加快工程進度;另針對人行環境改善案件,有部分縣市迄今仍尚未完成勞務發包作業,包括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縣市,國土管理署亦提醒縣市政府應加速趕辦,積極迴應國人對於人行品質提升的期待。

國土管理署表示,針對「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已於今(113)年7月31日截止第二次提案申請,提案審議會議已全數召開完畢,國土管理署刻正彙整審議委員意見,另請提案數不佳的縣市,應積極盤點轄內地區人行環境改善需求,並於下一期踊躍提報改善計劃,以利人行環境的建置,進而促進公共空間永續發展,共創以人爲本街道環境。

國土管理署強調,「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爲國家重大政策,行人安全改善政府責無旁貸。另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配套子法亦已於10月1日實施,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積極落實執行改善方案,以保障人民步行安全,加速改善行人安全環境,減少行人事故與死傷之發生,持續朝2030年減少行人死亡率50%及在2050年達成「行人零死亡」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