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京城銀傳併購盤前沒發重訊 金管會曝原因
黃厚銘指出,據重訊處理程序第6條規定,證交所若發現大衆傳播媒體報導內容有足以影響上市有價證券行情的情事,或報導與事實不符者,應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說明,至遲不得逾發現後二小時。
黃厚銘表示,盤前必須發佈重訊的規定,主要是在重訊處理程序第4條,共有51項條件,包括上市上櫃公司或其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或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拒絕往來或其他喪失債信情事、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情事;或上市公司股票依本公司營業細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或回覆原狀者等等。
京城銀在18日早上10點59分發布澄清重訊,而中信金在下午1點47分發布重訊澄清。京城銀在開盤後一度重挫逾5%、但終場拉尾盤最終收在56.9元,上漲2.52%、中信金18日收在31.7元小漲0.63%。
關於市場傳言,中信金擬以500億並京城銀行,財委會上也引發立委關注。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8日指出,對此事「個案不予評論」,不過,金管會態度是金融機構只要經過合理程序達成的合併都樂見。
中信金、開發金則皆表示,對市場傳言不予評論。
京城銀行則在午盤前發佈重大訊息公告指出,有關併購傳聞,「目前本公司董事會並無任何(相關)決議」公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