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招生“十不得” 重慶市教委公佈監督投訴二維碼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規範管理年”行動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精神,嚴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學“十項嚴禁”招生紀律,深入推進暑期陽光招生工作,7月9日,重慶市教委公佈了陽光招生問題反映二維碼,邀請廣大市民監督投訴共同參與專項治理。
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包括:
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
不得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
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
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自主招生考試;
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學生;
不得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
不得以訪校、開放日爲名,違規登記收集學生和家長信息、提前收費等;
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
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競賽班、實驗班等名義分層編班。
上游新聞記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