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用餐告示限時30分鐘、英文寫40分鐘 港茶餐廳網轟歧視

香港茶餐廳用餐限時30分鐘,但英文列用餐時間f卻多了10分鐘,遭質疑歧視。(取材自小紅書)

香港餐飲業爲了提高翻桌率,一般會設置用餐時間45至60分鐘,無論國籍,均遵循同一規則,然而近日有茶餐廳竟把用餐時間改爲30分鐘,但是中、英文表述存在差異,引來兩地網民質疑「動不動就被歧視,花錢受氣」。

香港01報導,有網民近日在內地社交平臺小紅書發文,以「有點過分了」爲題,附上一張中英對照的用餐限時告示,寫明若有客人正在排隊,「本店的用餐時間爲30分鐘」,但英文翻譯卻寫着「meal time for each table will be 40 minutes 」(每張枱的用餐時間將會是40分鐘),指出中文標示爲30分鐘,而英文卻寫40分鐘。

報導指出,帖文隨即引來許多網民的質疑與討論,認爲餐廳行爲已構成歧視,「用英文寫用餐限時40分鐘,中文卻寫限時30分鐘,分三六九等也不用這麼明顯吧」、「爲什麼英文是40分鐘,中文只有30分鐘」、「在中國最不敢去的地方就是香港,好像我們內地人去總是動不動就被歧視,花錢受氣」、「避雷,因爲擔心被歧視至今不敢去香港」、「爲什麼香港人能忍受這種服務」。

亦有少部分網民支持餐廳做法,「可能考慮外國人不識order,多10分鐘可以接受」、「這家店都寫了『如有人排隊,用餐時間30分鐘』,我和朋友在晚餐時去的,我們坐了不只45分鐘,而且服務態度很好,不停倒水,還問有沒有什麼需要」。

根據香港法例,《種族歧視條例》保障任何人不會基於種族而遭受歧視、騷擾及中傷,在標明的活動範疇內,任何人基於種族而歧視、騷擾及中傷該人,即屬違法。標明活動範疇包括:僱傭、教育、貨品、服務及/或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及/或管理,違者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或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