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稽查豆製品源頭業者 1件豆漿產品不合格裁罰3萬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稽查臺中市7家豆製品源頭製造業者,同時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其中1件豆漿產品檢出微生物超標、複驗仍不合格,依規定裁罰新臺幣3萬元。

臺中市食安處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啓動「112年度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臺中市7家豆製品源頭製造業者進行全面稽查,同時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其中1件豆漿產品檢出微生物超標且經複驗仍不合格。

食安處說明,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檢驗磷化氫、食品添加物及微生物衛生標準等,其中1件豆漿產品「腸桿菌科」微生物初驗不合格,經複驗仍超標(標準:陰性),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並要求業者改善環境衛生及製程,後續將不定期前往抽驗及稽查。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鎖定源頭製造商的製造場所,逐一查覈業者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食品添加物來源及使用的合法性、食品業者登錄正確性等;業者常見缺失項目,包含未出示體檢紀錄與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及食材未離地放置等,經輔導均已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