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嫌稱無殺意 甩鍋遭霸凌

洪男在臺中捷運上隨機砍人涉嫌殺人未遂,臺中地院12月26日宣判。記者曾健祐/攝影

檢方起訴指出,廿歲洪男護專肄業,自稱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殺人「讓全國民衆看到自己」,選在鄭捷隨機殺人十週年當天在中捷持刀隨機砍人。

洪昨穿醫院防護衣出庭,精神委靡,雖坦承殺人未遂、恐嚇,但堅稱「真的不是要殺人」。洪說他的使命是救人不是傷人,對不起被害人、父母,願意承受後果,自曝日前在看守所內吞電池。臺中看守所證實將洪送醫取出異物,經心理師輔導,洪稱爲發泄情緒。

洪說,因在校被霸凌不受重視,纔想犯一起讓被大家看到的案件,要外界知道他受到不公平對待,並稱自己很乖,有好的家庭、教育;洪母昨到庭旁聽,不停掩面啜泣。

公訴檢察官認爲,洪朝人頭頸部要害砍,殺人故意甚明,又以自我毀滅爲由企圖和乘客玉石俱焚,釀社會恐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被洪男砍傷的「長髮哥」許瑞顯昨出庭作證,庭後受訪表示,霸凌是非常不好的事,但不應是傷害別人的藉口,更不該成爲惡的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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