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平安財產保險米泉支公司被警告、罰款50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換領許可證

2024年3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新金監罰決字〔2024〕40號,中國平安財產保險米泉支公司(簡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其未在收到機構遷址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到發證機關換領許可證。

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米泉支公司作出警告、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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