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信部自9月1日起施行新規範 使蘋果MagSafe、Qi2無線充電設備僅能以較低工作頻率、功率運作
依照中國工信部將於9月1日開始施行的《無線充電 (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說明行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工作頻率範圍應介於100-148.5kHz、6765-6795kHz,以及13553-13567kHz頻段,同時額定傳輸功率不得超過80W,而蘋果所使用MagSafe無線充電,以及WPC無線充電聯盟提出的Qi2無線充電規範使用工作頻率爲460KHz,將無法符合中國工信部提出規定,相關產品可能無法繼續在中國市場銷售。
不過,在中國工信部公佈內容指出,未符合規範的無線充電設備將必須在9月1日起停止於中國境內生產,或是進口至中國境內銷售,而在此之前生產或進口銷售的無線充電設備則不在此限,將可持續銷售完畢,或是使用至損壞報廢爲止。
而在蘋果中國官網說明中,則已經將iPhone、AirPods等產品採用的無線充電額定傳輸功率調整爲7.5W,工作頻率也調整爲127.7KHz,更特別提及符合中國工信部提出《無線充電 (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範。
在iPhone 15系列機種的相關說明,則仍維持顯示支援MagSafe與Qi2無線充電規格,最高充電功率爲15W,但可能意味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MagSafe與Qi2產品都僅能以較低工作頻率與傳輸功率運作。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