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器減資爆內線交易 董座兄妹倒虧184萬元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起訴中電前董事長周麗真與哥哥周植基涉嫌內線交易罪。(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照明大廠中國電器公司前董事長周麗真,涉嫌在2020年3月間,董事會決議並公告爲改善財務辦理減資前,與擔任董事的哥哥周植基分別進場,共買約2500張中電股票,雖然後來股價下跌,兄妹倆都沒有賣出,擬製性獲利約負184萬元,但因是內部人士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股,臺北地檢署20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周麗真、周植基兄妹。

周麗真因在2011年間爲了美化中電公司(1611)財報,以非常規交易等方式,製造虛僞進銷貨及金流假象,掏空中電公司,其中周麗真不法所得超過5814萬元,2021年已經被高院依侵佔等罪判刑9年,前中電總經理張志瑋不法獲利相同,也被判刑8年。

檢調持續清查周麗真在中電任職期間的相關經營問題,又發現中電董事會在2019年10月和2020年1月間,分別決定出售桃園廠房、臺南樹谷園區廠房,當時估計收益達12.12億元,中電公司管理階層已在2020年3月初步決定,建議以減資方式處理賣地盈餘分配。

周麗真卻在這個重大訊息成立後,開始陸續買進中電股票,而擔任中電董事的哥哥周植基則是在收到董事會開會通知後,也大量買股,截至董事會通過「爲提升股東權益」、「改善各項財務指標」,公告辦理3.5億元減資案後的18小時內,兄妹倆已買得共約2500張中電股票。

雖然後來周麗真、周植基都沒有把持股賣出,且根據市值計算,兄妹倆的帳面虧損分別是負87萬餘元、負96萬餘元,但檢察官認爲,無論兄妹倆買股目的與動機,只要是內部人在法律規定禁止交易期間買賣股票,不管是否獲利,都構成內線交易犯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