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提預防外交 闡述促進和平與安全問題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張軍闡述預防外交促進和平與安全問題立場。(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資料照)

中新社17日報導,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張軍大使當地時間16日出席安理會預防外交促進和平與安全問題公開會,闡述中方立場說,當前世界正在發生複雜深刻變化,需要對預防外交加深認識,加大投入。他就此闡述中方預防外交重在預防、着力解決根源、尊重當事方主導權、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等四點立場。

張軍表示,第一,預防外交重在預防。在危機早期及時採取恰當行動,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關鍵是要形成一套系統、科學、有效的預防外交戰略,充分利用斡旋、調解手段,強化早期預警機制,支持聯合國秘書長髮揮獨特作用。早期預警既要早發現重大問題,防患於未然,也要避免導致過度反應、不當介入。

張軍稱,第二,着力解決根源。應急處理只能暫時避免或推遲危機,只有消除衝突根源才能實現持久和平穩定。要支持衝突國家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探索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要採取切實行動支持有關國家與貧困、飢餓作鬥爭,加大教育、衛生、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投入。主要經濟體要奉行負責任的經貿政策,防止國際經濟金融市場動盪,這對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都有重要意義。

張軍指出,第三,尊重當事方主導權。預防外交必須堅持《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遵循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等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成功的預防外交方案必然立足於具體情況,由當事方主導,沒有統一適用範本。預防外交絕不能成爲干涉內政的藉口。歷史一再證明,粗暴干涉別國內政,在開發中國家強加治理模式,甚至搞拉一派打一派,往往導致這些國家發生內部衝突。

張軍強調,第四,加強協調,形成合力。中方要重申對多邊主義的承諾,支持聯合國發揮核心作用,加強聯合國系統內部協調。聯大、經社理事會、國際法院、秘書處等機構有各自特點和優勢,應根據各自職權開展工作,同時保持溝通配合。中方支持建設和平委員會結合自身授權,同安理會加強互動,爲預防衝突發揮更大作用。安理會要進一步加強與非盟等區域組織合作,注重發揮他們在預防和解決本地區衝突方面的獨特優勢。

張軍說,中方對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近日提交〈我們的共同議程〉報告表示歡迎。報告中建議加大對預防外交的關注和投入,制定「新和平綱領」,並特別指出應提供有針對性的發展援助,幫助解決衝突根源。中方期待同會員國深入討論,加強合作,明確後續思路,努力將報告提出的願景逐步轉化爲現實,構建和平、安全的美好世界和我們的共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