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調整!3月1日開始!開封發佈最新公告!

近日,

開封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

發佈

關於2024年開封市殘疾人

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覈)

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申報繳納工作的公告,

其中明確

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審覈時間爲

2024年3月1日

至2024年10月31日。

詳情請看

開封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

關於2024年開封市殘疾人

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覈)

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納工作的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省政府令第127號)、《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意見》(豫發改價調〔2020〕1038號)、《河南省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覈辦法》等規定,現將開展2024年開封市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覈)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申報繳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要政策內容

(一)審覈、申報單位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2023年度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如實向所屬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聯網認證結束後按規定申報繳納殘保金(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6%的,也要履行申報程序,但不產生殘保金)。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直接向所屬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

(二)殘保金申報繳納標準

殘保金年繳納額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6%-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實行分檔徵收政策

對殘保金繼續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低於我省規定比例1.6%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

(四)小微企業暫免徵收政策

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五)徵收標準上限口徑

殘保金徵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

(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形式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各縣區殘聯及所屬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審覈時要相應計入並加強動態監控。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在審覈前要協商一致,將殘疾人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複計算。

(七)應屆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安排應屆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超過6個月的,當年(就業年度)全年計入用人單位安排人數。

(八)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備案

2023年派遣殘疾人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於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按要求對上年勞務派遣殘疾人情況進行備案。未備案的勞務派遣殘疾人信息無法在聯網認證系統錄入,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審覈時應不予認定。

(九)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將其失信行爲錄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審覈、申報事項

(一)審覈、申報時間

1. 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時間爲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未在規定時限內審覈的,視爲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 殘保金由用人單位自主申報繳納。2024年度殘保金申報繳納的時間爲2023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公佈的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審覈、申報方式

1. 用人單位可以登錄開封市政務服務網線上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也可以向政務服務大廳年審窗口(已經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或所在地縣區殘聯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詳見附件),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其中,中央、省駐汴單位,市直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和納入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管理的單位,應登錄“河南政務服務網”選擇“開封市殘聯”,點擊進入後選擇“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進行在線辦理;也可以到開封市“市民之家”現場申報。

2. 殘保金由用人單位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實行屬地管理。

(三)審覈、申報需要提交的資料

1. 用人單位參加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應提供以下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2)勞務派遣協議(通過勞務派遣安排殘疾人的單位提供);

(3)殘疾人就業年度銀行工資流水查詢單;

(4)勞務派遣單位的派遣資質證明(通過勞務派遣安排殘疾人的單位提供);

(5)勞動合同(在編人員提供編制文件);

(6)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安排應屆殘疾人大學生的單位提供);

(7)殘疾人蔘保情況證明材料;

(8)用人單位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以上材料,網上申報並且系統自動比對通過的事項無需另行提交資料,無法比對通過的事項上傳原件掃描件(第7項非因特定原因不允許上傳證明材料,第8項按系統提示操作),現場申報的查驗原件並留存複印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用人單位因故需要重新申報的,可在申報審覈期內,持加蓋單位公章的重新審覈書面申請、補充材料及原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認定書進行現場申報,申報時應重新填寫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2. 用人單位可選擇登錄河南省電子稅務局或納稅服務大廳,填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根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認定書,如實填寫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提交資料的要求:一是用人單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相關審覈、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二是現場審覈或申報繳費的,用人單位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網上審覈或申報繳費的,需上傳上述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催報催繳工作

各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稅務和財政部門要按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規定的相關征收催繳工作要求,做好業務銜接,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殘保金徵管共治合力。

三、其他事項

(一)各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將認定的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通過“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及時提供給稅務機關。

(二)用人單位、勞務派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及殘保金申報工作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弄虛作假,嚴重擾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及殘保金徵收工作秩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2024年有關審覈和申報徵收事項按照此公告執行,如有政策變化以通知或文件爲準。

(四)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單位可向各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諮詢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覈相關事宜;向稅務部門納稅服務大廳、12366納稅服務熱線諮詢申報繳納殘保金相關事宜。

附件:市、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地址及聯繫方式

開封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市、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

地址及聯繫方式

開封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0371-23980179

單位地址:開封市鄭開大道與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樓(我要辦專區綜合受理窗口)

尉氏縣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7997956 15037829788

單位地址:尉氏縣行政服務大廳殘聯窗口

杞縣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3302777

單位地址:杞縣經四路綜合服務大廈三樓殘聯窗口

祥符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6671168 13069300003

單位地址:祥符區城關鎮上禾大道130號

通許縣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4976906

單位地址:通許縣迎賓大道與鹹平路交叉口向南220米路西(石化南隔壁)

蘭考縣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6998930 18737832996

單位地址:蘭考縣興蘭大道陽光大廈一樓殘聯窗口

鼓樓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7889611

單位地址:開封市鼓樓區新華東街20號

順河回族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2866975

單位地址:順河回族區新曹路與工農路交叉口向北300米,曹門新城24號順河回族區行政服務中心

禹王臺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3386883 22338896

單位地址:禹王臺區金樑裡街66號

龍亭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2892336

單位地址:龍亭區北關六街120號

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繫電話:0371-22941410

單位地址: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八大街海匯中心B座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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