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錘!武漢樓市新一輪調整!
2024年,武漢樓市將迎來新一輪政策調整!
【越喬】獲悉,近日,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漢市落實省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任務清單》的通知。
據通知內容顯示:
《武漢市落實省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任務清單》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已印發。
通知要求: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情用力落實好清單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
切實把惠民生、暖民心、順民意的工作做到羣衆心坎上,不斷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越喬】發現,任務清單裡在“更好改善羣衆居住條件”落實措施涉及:
一、提高中低收入羣體住房保障。
穩慎推進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在東湖高新區和漢陽區啓動試點項目建設,2024 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0套以上。
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盤活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提高配租質效,2024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5.1萬套(間)。
支持和指導協會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推出“以舊換新”服務新模式,更好激發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4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職工家庭當前可貸款額度上浮20%,
同時不超出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即家庭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爲90萬元,家庭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爲70萬元)。
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在《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一年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武漢城市圈取消主借款人戶籍地限制,推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開展。
加大二手房“帶押過戶”業務宣傳力度,推進登記金融系統融合,優化工作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力爭該業務實現在開辦個人住房貸款銀行機構的全覆蓋。
繼續積極推廣同一銀行業金融機構間“帶押過戶”力爭實現跨銀行業金融機構“帶押過戶”業務擴面增量。
二、推動進城和返鄉人員更好融入城市。
加快推進以縣域爲重要載體的就地城鎮化,探索實施縣域進城人口自願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補助政策。
鼓勵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閒置土地、存量工業用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
完善城鎮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優化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城鎮公共服務提供製度,保障醫療、隨遷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每年在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讀的農民工隨遷子女佔總數的比例達到 95%。
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完善回鄉進城安居“購房補貼”政策,推動適當延長貸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完善積分入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探索在武漢都市網試行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爲普通勞動者落戶武漢提供便利。
三、加快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
搭建住房供應鏈平臺,利用大數據技術打通供需兩端,堅持需求導向、以需定供,進行精準開發和租售服務,更好實現供需的有效銜接。
對已出讓尚未建設且沒有法律糾紛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在轄區政府組織開展土地收回和規劃優化可行性研究,報市政府同意並按程序完善相關工作後,可重新實施土地供應,用於還建安置,養老產業,文體產業等項目用途開發建設。
對購買商辦類房屋實際用於個人居住用途的,由供水、供氣單位參照居民用水、用氣價格標準執行。
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質產品供給,對新供應住宅項目,在我市現行居住配套標準基礎上,額外配建且無償移交政府指定有關部門管理的公共服務設施,可給予免計容獎勵,對“空中花園”“開放式露臺”“風雨連廊”等不計入容積率。
已公示且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調整住房套型結構。